常年法律顧問的必要性
一、法律顧問的職責和義務,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法律顧問的職責和義務有
1、公司常見法律問題的咨詢和建議;
2、參與合同談判,制定談判策略與方案,起草和審定商務合同;
3、參與起草、修訂公司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勞動用工、合同管理等規章制度、條例或法律性文書;
4、對公司員工、管理層進行法律培訓,提高員工的法制意識、增強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九條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按照約定為委托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九條
二、法人代表所具有的必備的條件有哪些,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聽到有的公司董事長或者總經理被稱作法人,有的被稱作法人代表,甚至很多新聞媒體也經常出現“某某公司法人代表”、“某某是某公司法人”的字眼。那么法人代表所具有的必備的條件有哪些,是什么?
三、法定節假日公司要求加班合法嗎,法律怎么規定的
1、用人單位不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工作;
2、按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3、如果超過規定,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
1、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春節7天,元旦1天,五一節5天,清明節、端午節各3天,國慶節與中秋節連休8天。
2、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三八婦女節,婦女放假半天。
3、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周六、周日,將在工作日補休;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周六、周日,則不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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