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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申請法律援助中心律師,法律有哪些規定
當事人需要先準備相關的證明材料,向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申請以后會在5天內完成相關的審查工作,不論法律援助機構是否提供法律援助,都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
二、收監前應該怎么樣辦保外就醫?
1、對需要保外就醫的罪犯,由所在監獄、勞改隊、少管所中隊隊務會討論通過,報單位獄政科討論并邀請駐勞改機關的檢察院(組)人員列席參加,初審同意后,進行病殘鑒定。
2、保外就醫的病殘鑒定由監獄、勞改隊、少管所醫院進行,未設醫院的,可送勞改局中心醫院或者就近的縣級以上醫院檢查鑒定。鑒定結論應經醫院業務院長簽字,加蓋公章,并附化驗單、照片等有關病歷檔案。
3、對符合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罪犯,監獄、勞改隊、少管所應當填寫《罪犯保外就醫征求意見書》,征求罪犯家屬所在地公安機關意見,并與罪犯家屬聯系,辦理取保手續。
取保人應當具備管束和教育保外就醫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經濟條件。取保人資格由公安機關負責審查。
取保人和被保人應當在《罪犯保外就醫取保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4、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四條
三、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執業前,應當怎樣申請執業備案
1,根據2020年原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中國殘聯《關于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執業備案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在醫療機構執業前,應由醫療機構統一持《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執業備案申請審核表》一式3份、《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從事醫療按摩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及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二甲等級以上醫院(含二甲等級醫院)的體檢證明原件、醫療機構聘書、2寸免冠照3張、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到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或中醫藥管理部門備案。
2,盲人醫療按摩人員更換執業地點時,屬于原備案主管部門管轄的,無須再次申請辦理變更手續;不屬于原備案主管部門管轄的,應先到原執業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或中醫藥管理部門中止備案,再到新的執業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或中醫藥管理部門按照相關流程備案。衛生行政部門或中醫藥管理部門中止備案時,應在起始日期后面填寫中止日期并加蓋公章。
四、我想咨詢一下醫療訴訟的管轄確定是怎么樣的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醫療糾紛民事訴訟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醫療糾紛民事訴訟案件;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醫療糾紛民事訴訟案件。
對公民提起的醫療糾紛民事訴訟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因醫療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醫療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
上級人民法院有權審理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醫療糾紛民事訴訟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交下級人民法院審理。
下級人民法院對它所管轄的第一審醫療糾紛民事案件,認為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審理。
在通常情況下,醫療糾紛訴訟案件,由醫療機構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一審,上訴案件由該基層法院的上級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訴訟標的較大的或有其他重大影響的案件,由醫療機構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高級人民法院二審。
五、怎樣申請法律援助律師,需要哪些條件
當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況的證明文件即可。法律援助機構將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對其申請進行審查。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
3.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申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
法律依據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七條 公民申請代理、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的證明; (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申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引用法規
[1]《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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