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縣離婚起訴
一、民法典規定起訴離婚后撤訴,以后還能起訴離婚嗎
可以。
可以,但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應當在六個月后起訴。
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起訴的,不予受理。因此,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撤訴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撤訴六個月內不能再次起訴離婚。但對離婚撤訴后發現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二十七條
二、如何去法院起訴離婚,離婚到哪里去起訴?
?我們都知道在我國離婚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起訴離婚,那么如何去法院起訴離婚,離婚到哪里去起訴?一般起訴離婚都是到經常居住的當地法院起訴,然后再帶上所有的材料,還有證據,那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三、民法典規定的起訴離婚后撤訴,以后還能起訴離婚嗎
可以。
可以,但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應當在六個月后起訴。
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起訴的,不予受理。因此,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撤訴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撤訴六個月內不能再次起訴離婚。但對離婚撤訴后發現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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