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區離婚起訴
一、異地離婚怎么起訴,可以在當地起訴嗎
您好。可以在外地辦理離婚,但要以訴訟方式才可以。回登記結婚地戶口處辦理則不用訴訟。如果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那么有如下幾種情況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記地辦理離婚手續的,另一方只能到該地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2、雙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個城市的,可在該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滿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記地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離婚。以上就是離婚起訴可以在異地嗎的回答望采納
二、異地人口,離婚可以在異地起訴嗎
您好。可以在外地辦理離婚,但要以訴訟方式才可以。回登記結婚地戶口處辦理則不用訴訟。如果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那么有如下幾種情況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記地辦理離婚手續的,另一方只能到該地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2、雙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個城市的,可在該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滿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記地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離婚。以上就是離婚起訴可以在異地嗎的回答望采納
三、人在異地能起訴離婚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律師解答異地可以起訴離婚,具體管轄如下
1.一方提出離婚的,原則上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即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另一方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一方提出離婚的,另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雙方離開住所地均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被告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雙方均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當事人的戶籍遷出后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戶籍遷出不足一年由其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超過一年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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