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場蒙古族律師電話咨詢
一、詢問什么人需要監護人在場,有哪些相關規定
一般詢問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等需要監護人在場。
二、法律援助律師怎么找,如何規定的
可以去對應的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但是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并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適合找法律援助律師,找法律援助的前提是經濟困難,無法聘請律師的,還有些不適合申請的其他情形。
三、親姐姐是監護人嗎,監護人是怎么確定的
在沒有父母、其他親屬的情況下,如果親姐姐已經成年,可以作為監護人。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包括1、法定監護人,
2、指定監護人,
3、遺囑監護人,
4、委托監護人。
上述監護人又可分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監護人應具有監護能力,符合法定資格,并克盡監護職責,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監護職責相適應,監護人主要具有以下權利
1、有權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
2、有權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
3、有權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并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
4、有權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
5、有權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監護人依法行使監護權利,任何組織或個人均無權干涉。。
四、法定監護人的設定是怎樣的呀?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2.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五、怎么開精神病監護人證明,村委會可以嗎
有的是村委會可以開的比如無民事能力的人,有的不行。1、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周歲的 未成年人監護人證明應該到該未成年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開。 需要帶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如下
(一)爸爸媽媽為未成年人的當然法定監護人;
(二)除爸爸媽媽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
(三)祖爸爸媽媽、外祖爸爸媽媽;
(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監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許約束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證明由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許民政部門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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