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縣離婚咨詢
一、分居3年以上,夫妻之間沒有聯系過的,單方面要離婚的要怎么辦
1、所謂的單方面申請離婚,就是訴訟離婚。按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有2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如果雙方就離婚事宜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直接帶上相關材料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
2、如果是不能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的,一方要求離婚的,那么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當事人去法院起訴離婚的,需要準備好起訴狀和相關的證據材料,如結婚證、身份證等。
二、沒有獨生子女證,怎樣辦理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是什么
雖然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時間延長,但辦理條件不變,夫妻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予以辦理。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再鼓勵只生育一個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證怎么辦?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領取《獨身子女證》,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員會)領取《獨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3、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后,至本機關審核。
4、對于材料齊全的申請,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5、區計劃生育委員會接到本機關審核申請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三、離婚了,女方戶口怎樣解決,怎么規定的
可以遷回父母家。如果是協議離婚的,戶主或者是女方拿著離婚協議書、戶口本原件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管理部門辦理戶口遷出;戶口遷入地的戶主或者女方拿著遷入地的戶口本申請遷入即可。如果是法院判決離婚或者是調解離婚的,那么再向原戶口所在地申請戶口遷出時,還需要提交生效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四、通州區辦理離婚需要哪些資料
一、當事人雙方如果選擇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有1、結婚證;
2、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二、當事人雙方如果選擇訴訟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應當攜帶的證件有
1、結婚證;
2、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生效的法律文書(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