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昌府區離婚咨詢
一、兩地分居應該怎么樣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1、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3、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5、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離婚訴訟,兩地分居怎么處理,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離婚訴訟,兩地分居的處理夫妻一方對另一方提起的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當事人下落不明的,則原告當事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對該離婚訴訟案件具有管轄權。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三、在哪個民政局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當事人自愿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應有利于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三、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并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系。
四、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五、收費標準工本費20元。
四、女方的戶口已經在男方這邊,可以辦離婚嗎
1、可以,結婚時在男方處進行結婚登記的,在辦理離婚手續時,可以到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另外,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XX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相關規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XX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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