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縣離婚咨詢
一、上蔡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關于“上蔡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的相關解答如下 一、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只能通過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案件與其它民事訴訟立案要求的資料基本一樣。 二、起訴資料包括1、起訴方的身份證明復印件,被告方的身份證明(如果能準確送達傳票即可)。
2、結婚證明。如果沒有辦理結婚證的,需要先補辦結婚證再提出訴訟離婚。
3、離婚起訴狀,簡要說明離婚的理由。
4、離婚協議書,如果雙方達不成協議的,起訴時不需要提交。以上就是有關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問題的相關解答,希望滿意
二、想查詢是否離婚,到哪里查
一般都是要到婚姻登記部門查詢的,因為男女雙方在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發證地的民政局已經將離婚協議等備案了,因此查詢也就要去頒發離婚證所在地的民政局去查。到當地民政局去問一下便可,離婚證不能隨便查詢,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去離婚登記地所在的民政局查詢他人的離婚證信息的,能查離婚證信息的只能是當事人本人或是當事人本人的利害關系人。結婚離婚的信息屬于個人隱私,我國目前還無法在網上查到。也就是說,離婚證的編碼及離婚證真假現在是無法在網上查到的。
三、我想咨詢一下起訴離婚需要調解的地方有哪些
(一)進行以夫妻和好為的調解。如果經過調解動員、協商調停兩個階段后,當事人雙方仍不能調解和好,并且審判人員在以夫妻和好為的調解過程中,發現原、被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符合法定的離婚標準,應當準予離婚。
(二)審判人員接下來應開始進行以離婚為的調解,再重新按調解動員、協商調停。結束調解的步驟依次進行。
四、徐水縣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
1.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因此,離婚需要出具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和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2]《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五、你好!我們是在外地的,可以在工作地離婚嗎
你好,離婚有兩種途徑,一種途徑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即離婚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因此,通過協議離婚方式離婚的,即使男女雙方身在異地他鄉,男女雙方也必須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雙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則雙方均必須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因此,異地不能辦理協議離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條件下,異地可以辦理訴訟離婚。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