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關縣勞動仲裁咨詢
一、勞動局仲裁費多少,申請勞動局仲裁多少錢
關于勞動局申請仲裁費多少錢。你好,請先要求公司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不申請的,可在1年內自行申請工傷認定,再向勞動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工傷鑒定,根據勞動局出具的工傷鑒定書確定工傷等級,并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主張賠償數額,并可要求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殘疾輔助器具費、鑒定費等;如未購買工傷保險的,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二、大連市勞動仲裁院的程序是什么的,規定是什么的
一、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 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 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 申請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三、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四、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五、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三、單位沒有參加仲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1、如果此員工沒有離職,比較容易處理,直接辦理即可。
2、如果員工已經離職,且已經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要依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大小而定,金額較大可以先通過申請勞動仲裁(必經程序),并依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如沒有受理,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提出訴訟,依法追究損失。金額較小最好是私下協調處理。以上便是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的相關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八十二條
四、勞動仲裁由哪個部門管?
專業分析勞動仲裁部門歸勞動局管,勞動局歸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職責是;
1、做好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處理用人單位因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處理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處理因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而發生的爭議,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故意;指導街鎮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4、做好本轄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關系的勞動者,對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進行鑒證。
5、負責本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對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進行鑒證。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八條
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八條
五、申請人是員工的,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并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同時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托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間的關系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