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關系工傷賠償
一、雇傭關系工傷,如何賠償
您好,針對您的雇傭關系工傷,如何賠償問題解答如下雇傭關系不屬于工傷,雇主應根據責任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 事雇傭 活 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 害的,賠償權 利人可 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 償責任后,可以向第 三人追償。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 受發 包或 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二、雇傭的臨時工在工作時受傷,雇用公司需要賠償嗎
臨時工受傷雇用公司是需要賠償醫療費用的。一般臨時工與用工者在法律性質上建立的關系屬于勞務關系,不同于雇傭關系,由于雙方當事人在損害的發生上均無過錯,故適用公平原則,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圍內對受損害方的經濟損失作適當補償而不是賠償。
“臨時工”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從事工作任務遭受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共同支付相關待遇;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所有待遇。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三、私人雇傭關系工傷怎么賠償
雇傭關系不屬于工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賠償,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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