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些什么
一、起訴離婚要準備些什么材料,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材料
為您解答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
二、起訴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起訴離婚
女方起訴離婚需要帶的證件;1起訴狀2份2結婚證、身份證及復印件、3有孩子的,帶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4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份復印件。?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三、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材料,起訴離婚要準備些什么材料
一、起訴離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除提供一般證明、證據外,離婚糾紛還須按照訴訟請求提供以下必要證據1、起訴書兩份;
2、結婚證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
4、婚姻關系的證明(結婚證、戶籍簿或單位,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
5、婚后感情、離婚原因的事實或證據。如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供下落不明的時間、情況的證明;
6、子女情況的證明,即子女姓名、性別、出身年月、生活狀況等,婚生、非婚生繼子女或養子女的說明和有關證明;
7、家庭財產清單及債權、債務的證明材料,如果財產已經轉移,應提供轉移處所有關證據;
8、雙方經濟收入、銀行存款、股權、股票、單位集資證明等證明材料;
9、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為由要求撫育子女的,應提供醫院的證明材料;
11、曾經過離婚訴訟的,應當提供原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法院文書,家庭暴力和對方有過錯的也要提供相應證據,比如醫院病例、居委會或110出警記錄、鄰居證言、錄音錄像、短信等。起訴離婚要準備哪些材料的具體解答如上,希望采納。
四、起訴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起訴需要帶些什么材料
女方起訴離婚需要帶的證件;1起訴狀2份2結婚證、身份證及復印件、3有孩子的,帶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4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份復印件。?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上述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五、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離婚起訴需要什么證據,離婚
關于“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離婚起訴需要什么證據,離婚”的相關解答如下很高興為您回答有關于離婚起訴需要什么證據的問題,下面具體介紹一下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需要注意的是,第三者的證據取得需要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則法院一般是不會采信的,在證據取得方面如果不知道怎么做可以先咨詢專業律師。
4、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6、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7、住房證據材料產權證、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8、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9、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如果夫妻雙方都比較富裕,則需要調查清楚一方的財產情況,以免遺漏,還要防范一方轉移、隱匿財產。如果是另一方的收入比較高,有必要查清對方的財產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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