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出離婚訴訟
一、對方犯罪能提起離婚訴訟嗎,法律如何規定
律師解答對方犯罪能提起離婚訴訟。要確定管轄法院,對被采取強制措施或者被監禁的人員提起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刑事判決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四項的規定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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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二、提起訴訟離婚后撤訴,以后還能提起訴訟離婚嗎
可以。
可以,但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應當在六個月后起訴。
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起訴的,不予受理。因此,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撤訴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撤訴六個月內不能再次起訴離婚。但對離婚撤訴后發現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二十七條
三、起訴離婚應該去哪提起訴訟,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起訴離婚應該去被告住所地提起訴訟,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前往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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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四、夫妻一方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如何提起離婚訴訟,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根據《民法典》第36條、《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62條的規定,夫妻一方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后,另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銷其監護資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監護人。變更后的監護人可以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一方提起離婚訴訟
1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2怠于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于危困狀態;
3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這個條款聽起來有點復雜有點繞哈,其實也就是分為簡單的兩步走,一,先變更監護人,一般夫妻關系中;
一方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話,另一方會自動成為對方的監護人,所以第一步需要做的就是將監護人由配偶變更為其他人。
變更完監護人之后進入第二步,也就是離婚,由變更后的監護人提起離婚之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十六條,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二)怠于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于危困狀態;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前款規定的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36條
[1]《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 第62條
[1]《民法典》 第三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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