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陽縣離婚財產咨詢
一、商量好了離婚,陽江協議離婚要什么證件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
二、離婚財產怎么能調查私人賬戶?
離婚財產可以通過銀行內部調查私人賬戶,如果夫妻雙方還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對方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發現對方存折或者銀行卡,將相關財產復印或將號碼抄下來。如果不知道對方開戶賬號的,但具體知道哪家銀行開的戶,一般也可以查詢到儲蓄信息。如果需要走正當的途徑的,則可以通過法院開具的調查令或申請法院調查。
三、離婚時什么都沒要,現在想打官司分財產可以嗎
1、可以的。雙方離婚時若有夫妻共同財產未作分割,離婚后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四、女方沒有工作,離婚時可以分到財產嗎
女方沒有工作,離婚時可以分到財產嗎?這是可以的,因為婚后的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與一方是否有工作沒有關系。
而且根據現在民法典的規定,全職太太不僅離婚時可以分到財產,還可以要求男方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五、你好關于婚前財產沒有財產公證離婚時怎么分割
婚前財產沒有財產公證離婚時不需要分,因為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所有,不管是在婚前還是在婚后,屬于個人財產的都不能分;離婚時,要分的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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