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海離婚財產咨詢
一、海西協議離婚要什么證件,需要什么手續
離婚登記一、離婚登記的條件
l、男女雙方必須自愿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二、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離婚登記的程序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四、離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l、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離婚登記每對9元
二、離婚案件,被告能否申請財產保全,有哪些規定
離婚案件中被告也可申請保全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為了多獲得財產,往往會私自隱藏、轉移、處分夫妻共同財產,這樣直接損害了另一方的財產權益。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財產保全能夠防止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處分有爭議標的物或者處分判決生效后用以執行的財產,以防止糾紛擴大,并保障生效判決得到執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五條,夫妻一方申請對配偶的個人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的;
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損失的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財產擔保數額。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十五條
三、訴前財產可否申請保全,訴前財產可否申請保全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在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時需提交以下證據和材料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一份。寫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申請保全的財物、金額及證據、事實與理由等。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證據保全必須詳細列明申請保全的證據情況。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材料。申請人依法享有權利的憑證以及侵權行為的證據或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法律上利害關系的證明材料。
3、訴前財產保全擔保書及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原件。用于擔保的財產可以是現金(應提供存折)、房地產(應提供權屬證明)、車輛(須提供有效的全保單)、股票等所有權明確、依法可以流通的財產。擔保人對擔保財產必須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并且沒有設置擔?;虮粓谭ú块T查封。擔保財產權屬憑證必須提供原件核對。
4、申請保全財產的具體線索。
5、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糾紛的證明材料和其他相關的證據材料。擴展資料訴前財產保全的法律界定管轄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而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保全裁定和起訴期限與保全的解除一、裁定期限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二、起訴期限與保全的解除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必須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法院將駁回您的申請。并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曰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因財產保全對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由申請人予以賠償。 益處一旦對方的某項財產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請人就可以“高枕無憂”地進行訴訟,如果案子勝訴了,即使對方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也有已被保全的財產可供執行。而且,因為財產保全限制了對方對財產的處分,極大影響著被申請人的生活、生產經營,故在權衡利弊后,很多情況下,為了滿足雙方的利益,大多數會和解,這樣既節省了時間,也順利解決了糾紛。
四、在我國烏海協議離婚要什么證件
一、協議離婚所需證件如下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二、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五、離婚訴前財產保全怎么申請
離婚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流程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并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后申請。
2、提供財產線索與執行不同,人民法院不會在財產保全階段為當事人查找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以下類別的財產線索屬于明確的財產線索
(
1)銀行賬戶有明確的開戶行、戶名、賬號;
(
2)房地產有明確的地址和權利人名稱,最好有相關的權利憑證復印件;
(
3)有價證券知道債券品種的記名債券,或證券賬號;
(
4)車輛明確的車牌號和車主姓名;
(
5)股權明確的公司名和債務人擁有的股權份額;
(
6)其他財產性權利需要有相關的權利證明資料。申請人未掌握財產線索或掌握不足夠的,可以嘗試懸賞方式。申請人可以自己嘗試登報等方式進行懸賞。
3、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
4、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5、解除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凍結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查封期限屆滿后,財產續行查封需經相關申請執行人依法提出續封的申請,才能繼續保全,否則將自動解除。
6、賠償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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