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區離婚財產咨詢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000元-
30,000元/件,上浮不限。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訴訟(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8%-
10%,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7%-
9%;
3、50萬元至l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6%-
8%;
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5%-
7%;
5、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為4%-
6%;
6、
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含2,000萬元)為3%-
5%;
7、
2,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為2%-
4%;
8、
5,000萬元以上部分,為1%-
3%。
3、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臺)案件的收費標準,原則上按照上述標準執行。如果涉及到多語種法律服務的,可以按上述標準的2至4倍收費。
上述收費標準是訴訟案件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
單獨代理二審、再審、執行案件的,按照一審階段收費標準執行。
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給予適當優惠。
4、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代理民事訴訟一審階段收費標準執行。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收費標準
代理行政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參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執行。
【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申訴】
代理民商、行政申訴案件可參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費,上浮不超過150%。
【代理執行案件】
1、單獨承辦執行的案件,根據執行標的額,按一審標準收費;
2、曾承辦一審或二審的案件,原則上根據執行標的額,按一審收費標準的50%-
80%收費。執行難度很大,執行程序復雜的重大執行案件,按一審標準收費。
(三)法律咨詢及代書收費標準
1、每小時不低于300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2、代書法律事務文書;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500元-
1,0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按所涉財產標的額的0.
5%-
1%收費,但最低不得低于500元。
二、想申請重新分割,開發區離婚財產糾紛律師費多少
1,是否能贏官司,要看你的請求是否有事實及法律依據。
2,律師費按照案件不同,費用要看你與律師約定好一審及二審的收費標準,有的律師是全包的,有的律師是按階段收費的不同,有的是你勝訴后再支付律師費。同時要按照司法廳的律師收費辦法收費。一般來講,不涉及財產的案件一審律師費3000元左右。有財產糾紛的,視案情可能還要按財產數來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師費,最終的律師費你可以與律師確定。法院收取離婚案件的標準若無財產糾紛,法院會收300左右訴訟費。若有財產,超過20萬以上的財產部分按0。5收取。訴訟費可以由敗訴方支付或最后由雙方協商確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
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
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引用法規
[1]《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三、財產分割的問題,離婚時房產分割需要交稅嗎
對于離婚分割的財產需要交稅嗎這個問題,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21]78號)文件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
四、離婚時什么都沒要,現在想打官司分財產可以嗎
1、可以的。雙方離婚時若有夫妻共同財產未作分割,離婚后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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