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去哪
一、勞動仲裁去哪申請,怎么才能申請?
您好,關于“勞動仲裁去哪申請,怎么才能申請?”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申請勞動仲裁去哪申請答復如下1、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2、首先,勞動仲裁是不受任何費用的,在仲裁之前,你可以在現行向你所在的企業再進行一次調解,調解無果的話,你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機關去申請仲裁,至于你說的需要什么手續,我國新頒布的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十八條有明文規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還有其他疑問,點擊“咨詢我”進行咨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二、打算申請仲裁,北京市東城區勞動仲裁委員會可以去嗎
1、符合符合仲裁條件就可以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1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存在有效的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
(三)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第22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第23條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21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22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23條
三、東城區勞動仲裁去哪申請?
1、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
2、首先,勞動仲裁是不受任何費用的,在仲裁之前,你可以在現行向你所在的企業再進行一次調解,調解無果的話,你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機關去申請仲裁,至于你說的需要什么手續,我國新頒布的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十八條有明文規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你好,這位朋友這是您所提出關于東城區勞動仲裁去哪里申請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能早日要回屬于自己的工資
四、申請勞動仲裁,應該去什么地方?
你好,去什么地方申請勞動仲裁可參考以下提供的資料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2.用人單位、勞動者及與該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結果有密切關系的第三人,為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的一方為申訴人,另一方為被訴人。
3.申訴人應當自勞動者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仲裁委提出書面申請。
4.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二)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 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三)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復印件;(四)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如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注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
5.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并送達當事人。決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內到仲裁委領取《案件受理通知書》,辦理受理手續。決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請人送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6.經仲裁委批準決定受理的案件,當事人在規定的舉證期限內舉證,超過舉證期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五、去勞動仲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申請仲裁的材料,一般需準備以下材料1.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原件,份數根據被申請人的人數+
2);
2. 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份數1份);
3. 被申請人身份證明(或注冊登記資料)(復印件,份數1份);
4 證據材料(復印件,份數根據被申請人的人數+
2)。如果群體性案件(勞動者十人以上),還需提供以下材料1員工推舉代表書;2申請人仲裁請求明細表。如聘請了律師,還需提供如下材料
1. 授權委托書(原件,份數1份);
2. 受委托人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律師的,提交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律師證據復印件,函原件,份數各1份);準備好材料后,再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窗口遞交上述材料,申請立案。仲裁委收到材料后一般會在5日確定是否立案。仲裁委受理案件后,會組庭并安排開庭時間,將相關材料和開庭通知書分別送達給雙方當事人。你拿到開庭通知書后,便要準備好證據材料原件,到時按時出庭參加庭審。如果有收到被申請人的答辯書和證據材料,最好提前研究被申請人的答辯書和證據,以便在庭審時針對被申請人的答辯進行辯論。開庭時,仲裁委會先主持雙方調解,如果調解不成,仲裁委才正式開庭審理,審理一般分四個階段,分別是庭審調查、庭審辯論、最后陳述、調解或裁決。庭審時不要緊張,根據仲裁員的提問和指揮回答問題,參與庭審即可。開完庭后,仲裁委一般不會當庭裁決,而是要過一段時間。仲裁委作出裁決后,會通知當事人去取仲裁裁決書,有的也會直接寄過來。仲裁裁決書有兩種,一種是終局裁決,這種裁決用人單位不能向法院起訴,只能向當地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而勞動者不受此限制,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另一種是非終局裁決,這種裁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不服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訴。另附上終局裁決的情形下列勞動爭議,除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收到仲裁裁決書不服要起訴或申請撤銷的,需注意時效限制,即向法院起訴或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的時限,向法院起訴的,需在收到仲裁裁決書15日內提起,申請撤銷的,需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后30日內提起。如是終局裁決或非終局裁決但用人單位沒在上述期限內起訴的,勞動者也沒有起訴的,仲裁裁決書就生效了。這時如果用人單位不按仲裁裁決書確定義務履行,勞動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最后說一下仲裁要多久才有結果,根據規定,自受理通知書送達之日起45日內完成仲裁審理,特殊情況可以延長15日。但實踐中,因案件量、工作效率等因素,有些地方根本無法按上述規定期限結案。這就是對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網申請勞動仲裁嗎,如何申請問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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