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離婚打官司
一、二婚離婚戶口本已經蓋離婚章了,去辦離婚還要去派出所蓋已婚章嗎
1、離婚以后拿到了離婚證,離婚證有離婚章,戶口本遷戶口不需要離婚章,只需要遷戶口時蓋一個住址合法身份章。
2、再結婚時,拿著離婚證重新登記結婚,也是領到結婚證登記章,戶口重新遷戶口也是另外蓋一個結婚合法住址章。這些關于婚姻里的印章都是有事實依據的印章,也是引領姻緣成為生活人生里合情合理的詳細身份信息鏈。結婚就要結婚證,帶著結婚的喜氣投入戶口本世界,離婚就要離婚證,攜帶著離婚的干凈利索投入個人身份世界。
二、沒有辦領結婚證,但有了兩個女兒,如何離婚
1、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愿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假如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結合案情和各方當事人實際生活情況來處理子女撫養權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
2、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這種情況不屬于事實婚姻,屬于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
1如果雙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在補辦結婚登記后,雙方當事人再就子女撫養權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進行處理。此時,雙方當事人既可以選擇協議離婚又可以選擇訴訟離婚方式。
2除非非法同居的一方或雙方有配偶,否則起訴要求解除非法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起訴要求分割共同財產或起訴要求解決孩子撫養問題的,法院將會受理。
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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