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婚姻官司律師
一、請教一下請教打離婚官司律師費誰出
在離婚訴狀案中,律師費用由聘請律師一方支付,一般訴訟中,若案情較為復雜,涉及財產及子女,對專業性要求很高的時候建議聘請專業的律師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至于聘請律師一方是否能贏得官司,要看您的請求是否屬實、是否符合法律依據。下面為您講解離婚官司中聘請律師費的程序。1、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不同的服務方式,單獨或綜合采取固定收費、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計時收費、風險代理等方式。
2、采取固定收費方式收取法律服務費的,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根據業務的性質、標的金額、重大疑難程度及執業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數額并在委托合同中確定。
3、采取計件收費方式收取法律服務費的,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根據案件標的額的大小,按照一定費率,確定收費金額。可適用于業務簡單、標的額較小的律師業務。
4、采取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收取法律服務費的,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根據案件標的額大小,按約定的比例分段累計計算法律服務費用。
5、采取計時方式收取法律服務費的,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根據業務的性質、標的金額、重大疑難程度、執業風險、律師事務所成本、律師法律服務水平等因素協商小時費率。多個律師共同提供法律服務的,可以按各律師從業時間和資歷經驗分別計算小時費率,也可以按平均小時費率統一計費,各律師的服務時間累積計算。律師在本地辦理法律事務的路途時間減半計算,在外地乘交通工具花費的時間及必要停留時間減半計算。律師應當及時、準確填寫工作日志,報送委托人的計時清單應當經過主管合伙人或者事務所負責人審核。
6.采取風險代理方式收取法律服務費的,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根據爭議標的金額大小、實現代理目標的難易、代理工作覆蓋的訴訟階段多少等情況協商確定。
二、行業指導價格名錄及標準
(一)代理民事訴訟、仲裁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000元-
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8%-
10%,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7%-
9%;
3、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6%-
8%;
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5%-
7%;
5、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為4%-
6%;
6、
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含2,000萬元)為3%-
5%;
7、
2,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為2%-
4%;
8、
5,000萬元以上部分為1%-
3%。
3、上述兩項收費標準是代理民事訴訟案件(民事訴訟案件包括律師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僅就民事部分的代理人的案件)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單獨代理二審、再審案件的,或者代理仲裁案件,或者代理不予執行或撤銷仲裁裁決書的,按照上述一審階段收費標準執行。同一律師事務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審理階段的,可以給予下浮不超過50%的優惠。代理本訴同時代理反訴、反請求案件的,反訴、反請求按標的額以民事訴訟案件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酌減收費。
二、手把手教你遭遇違法征收,不請律師如何立案打官司
我們都知道打拆遷官司很難,所以很多老百姓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選擇打官司這種方式來維權的。難,其實是難在實際操作中。從《憲法》、《行政訴訟法》到最高院司法解釋都作出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明文規定,而征地拆遷實際中,一些當事人在選擇通過打官司維權時,第一步就被“拒之門外”,也就是常說的立案難。而我們面對的拆遷案件立案更難。
那么我們如何破解?今天愛土拆遷律師團從專業角度出發,一步一步指導大家做好拆遷官司的立案。
當事人注意這幾種事由,法院不予立案
1、以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為由,不予受理;
2、以起訴法院管轄錯誤為由,不予受理;
3、以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不符合法律規定為由,不予受理;
一位拆遷戶咨詢愛土律師,遇到這樣一個困境。因舊城改造征收其房屋,但是補償款卻一直沒有協商妥當,于是拆遷方動用一切力量將其房屋拆除。當事人不服,便自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維權。
但沒有想到,訴訟維權的第一步就遇到了巨大的困難,法院遲遲不予立案受理,并多次要求補正材料,來回往法院跑。僅僅立案程序前后就跑了3次法院,理由依次用了上述3種。
立案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2015年5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要求立案應實行立案登記制。對于當事人的起訴應當一律接收起訴狀,并出具書面憑證并注明收到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了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只要當事人的符合受案范圍,立案法庭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絕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同樣的法院不能直接以本院不具有管轄權而拒絕立案。
只要原告的起訴材料符合規定,也就是有具體的被告,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初始證據,那么法院就應當一律接收起訴材料。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時對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立案難怎么解決?
《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起訴。上一級人民法院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審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級人民法院立案、審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對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訴狀、接收訴狀后不出具書面憑證,不一次性告知當事人補正訴狀,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擾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決定等違法違紀情形,當事人可以向受訴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投訴。
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投訴之日起十五日內,查明事實,并將情況反饋當事人。發現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時候,由于事情緊急,或者沒有條件請律師,當事人可以自己去立案,如果立案成功,開庭順利,打贏官司,我們也是替大家感到欣慰的。
當然現實當中,當事人依靠個人力量去立案,也存在一些現實困難。比如法律知識不熟悉,不了解立案的時機,對立案所需材料不清楚(甚至無法寫出合乎規范的立案狀),對立案流程不熟悉,無法應對立案被駁回的情況。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1]《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三條
三、你好問一下,針對于打官司怎樣請律師
2、要了解機構。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請律師要到律師事務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師所在的執業機構。因為律師法有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
3、要簽訂協議。聘請律師要簽訂書面協議,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約定明確,特別是對聘請律師費用更不要馬虎,一定要言明打贏了官司和打輸了官司各是多少錢,一審費用和二審費用又分別是多少,都要在協議上寫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時要求出具收據。
4、要授權明確。有的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雖也填寫了委托書,但不明確授權范圍。認為只要付錢給律師,一切都由律師來處理。因此,有的當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進展,對案件的處理結果也不清楚。孰不知,由于授權不明產生的法律后果,授權人是要承擔責任的。
四、打重婚罪官司律師如何收費
請律師打離婚官司需要的費用標準一般最低就是1000-2000元不等。還會依據離婚雙方的財產多少來收取一部分,律師費大概就是在1%-
2%左右。如果一次訴訟還不能解決,需要二次訴訟的,就需要支付兩筆律師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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