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刑事訴訟流程
一、我想請教一下交通事故的訴訟流程有哪些交通事故訴訟需要哪些材料
(一)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并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三)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綜合上面所說的,訴訟費就是屬于在起訴時需要向法院繳納的一筆費用,這筆費用是會直接交給法院,從而由法院再交給國庫,因此,作為案件的起訴者在起訴前一定要準備好所有的材料和費用,只有法院受理才能對案件進行判決。
二、怎樣提起交通事故訴訟,不服交通事故訴訟判決怎么辦
1、怎樣提起交通事故訴訟如果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問題不能調解或調解失敗、調解后責任方未按調解履行,當事人可以向事故發生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庭的審理,要求責任方進行賠償。起訴時要寫好起訴書,備好事故認定書、診斷證明、誤工證明等與訴訟請求相關的各種證據及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單位的還要準備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登記證書等相關材料。
2、不服交通事故訴訟判決怎么辦因交通事故發生訴訟后,對法院的判決裁定不符的,可以提起上訴程序。交通事故上訴程序
(一)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人。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
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審判決中確認其承擔義務的,也有權提起上訴。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天;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裁定的上訴期限為10天;上訴期從接到
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
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訴。
(二)上訴應遞交上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附上上訴狀副本,并預交上訴費。上訴狀應寫明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姓名(法人應寫明法人名稱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基本情況、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由和編號、上訴的請求和理由等。
(三)上訴狀一般應交原審人民法院,并依照規定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由原審人民法院轉呈其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三、交通事故開庭需要哪些證據,交通事故刑事責任怎么認定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交通事故發生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會引發一系列的法律責任,其中刑事責任的承擔是最嚴厲的懲罰,它涉及到對人身自由的限制,甚至對生命的剝奪。根據我國刑事法律的規定和實踐中的案例,我們可以發現與交通事故有關的刑事罪名有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罰可能涉及到罰金,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30萬元但賠償后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5、嚴重超載駕駛的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上述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在一般的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受害者家屬在訴訟中,常會提出讓肇事方承擔刑事責任的請求。相比賠償款,剝奪自由無疑是更加嚴酷的懲罰,可是,并不是造成交通事故就會觸犯刑法規定,要構成交通肇事罪,需符合法律具體規定。交通肇事罪是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最高可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四、你好請問一下關于交通事故起訴需要哪些材料交通事故起訴流程
(一)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并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三)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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