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拆遷
一、房屋征收過程中能否強制拆遷,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房屋征收過程,可以依法申請強制拆遷。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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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
二、房屋征收拆遷人員怎么安置,有何補償
1、如果被拆遷房屋屬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遷補償依據的是國務院令第590號,即《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根據該條例規定,補償對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權人。無房則無補償。
2、如果拆遷房屋屬于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據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雖為拆遷,但從法律關系層面來說,是土地征收。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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