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律師咨詢阜陽市
一、信用卡欠款三個月了還能起訴嗎,律師會立案嗎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是信用卡業務中的主要風險形式,屬于信用卡詐騙的一部分
二、我的信用卡欠款,在異地被抓,會被拘留嗎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逾期超過三個月或銀行催款兩次以上還不還款的,銀行會凍結你卡片并將你列為禁入類客戶(黑名單),同時還會你信用卡詐騙及惡意透支,強制執行。后拒不還款且欠款金額超過1萬的,會依據刑法第196條信用卡詐騙罪來量刑!刑法第19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三、朝陽區信用卡欠款糾紛律師怎么收費
計時收費200-3000元/小時。不涉及財產的行政訴訟
3000-20000元/件;涉及財產的行政訴訟收費標準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5萬元以下免加收;5萬-10萬(含10萬元),
8%。
法律依據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 第八條
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
(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8%收取;
(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6%收取;
(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4%收取;
(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2%收取;
(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1%收取。
對于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
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金額上限。
本條第一款所稱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只適用于司法鑒定中物證類的文書鑒定和痕跡鑒定中的手印鑒定,不適用于其他鑒定。
四、信用卡欠款,警察可以抓人嗎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如果是到直接的,則不會抓人的。銀行只是追究你的民事責任,要求你還款。
信用卡詐騙罪構成的前提條件,需要惡意透支,與正常的逾期不一樣;而且信用卡詐騙罪是刑事案件,必須要經過公安偵查、檢察院審查、判決的程序。
建議你主動與或者銀行聯系,及時還款是可以和解的。《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2]《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五、信用卡欠款,警察會定位抓人嗎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如果是到直接的,則不會抓人的。銀行只是追究你的民事責任,要求你還款。
信用卡詐騙罪構成的前提條件,需要惡意透支,與正常的逾期不一樣;而且信用卡詐騙罪是刑事案件,必須要經過公安偵查、檢察院審查、判決的程序。
建議你主動與或者銀行聯系,及時還款是可以和解的。《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2]《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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