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產離婚后如何分配
一、婚前辦好房產證,婚后加名字,離婚怎么分
婚前購買的商品房依法應屬于婚前個人財產,但如果婚后加上了另一半名字,視為對另一方的贈與,該商品房依法由雙方共同共有,如果一旦離婚,對方可以分得應得的那一部分,所以加名字另一半也有份。
二、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后房產證加女方名字,離婚后房子如何分割
1、首先,雙方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一致,按協商的處理。
2、協商不成,婚前房子加上女方名字,該行為可以看作是贈與行為、也可以看作約定為夫妻財產制,該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人一半。
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后下來的房產證,離婚可以分到房子嗎
1、可以。但婚后為你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必須得到男方同意,且該房產已取得房產證;
2、在房產證上為你加名后,該房產就屬你們夫妻共有財產。對房產的共有方式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加名時不注明共有份額時,則該房產屬于你們共同共有,雙方各占一半,你所占份額相當于男方贈與給你;
3、為配偶加名不麻煩,手續很簡單,帶上原房產證、身份證、結婚證等,雙方共同到房產中心申請變更登記即可。需要的費用登記費及工本費100元左右、權證印花稅5元即可。
四、婚前個人貸款買房,婚后辦的房產證,離婚怎么分
1、如果房子登記在你一人名下,房子屬于你個人財產,只需要補償對方婚后還貸及相應增值的一半。
2、如果房子登記在你們夫妻名下,那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一人一半。
3、由于在結婚后以工資償還房貸,而結婚后的工資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是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因此,對方當然享有還貸本金百分之五十的權益,該部分還貸本金所對應的增值收益也屬于共同財產。
4、但是,如果你的情況是婚后還貸的資金直接來源于一方父母,或者婚后還貸的資金來源于一方的婚前其他個人財產,那么根據法律規定,該房屋屬于個人財產,配偶是無權要求分割的。
五、婚后取得產權證的,離婚時房產分配需要怎么處理
1、還是屬于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產權證雖然是物權憑證,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產權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后財產,關鍵看出資情況,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對房屋權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2、婚后夫妻一方以個人婚前財產購買的房屋,應屬于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個人積蓄或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購買的房屋的歸屬問題,由于這只是原有財產價值存在形態發生了變化,其價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謂“萬變不離其宗”,故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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