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按揭房子怎么分割
一、您好,我想問一下婚前一方按揭貸款房產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如果是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婚后由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房產歸登記方所有,但是另一方可以享有還貸部分和婚后房產增值部分的債權。
如果是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屬于夫妻共同財,離婚時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二、按揭房怎么分割,離婚時如何分配
一方過錯,按揭房離婚時如何分割的回答,我國現有條例中該套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無論由哪一方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均應由該方給予另一方房產價值一半的補償。因此,如果雙方能夠協商解決房產歸屬問題,就不用管有貸款的房子離婚時怎么分割這樣一來并不困難。比如由一方取得房產支付對方補償金并承擔銀行剩余債務即可。 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而通過訴訟解決房產歸屬的,由于該套房屋雖然取得了房產證但尚未還清貸款,銀行對該房屋享 有抵押 權,故通常認為此種房屋屬于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法院一般不會對房產的歸屬直接做出判決,而是判決該房屋歸一方使用(通常是登記的產權人即借款人),并告知當事人在還清 銀行貸款 ,涂銷抵押登記后再通過訴訟解決房屋產權的歸屬
三、婚前按揭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應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婚前按揭房產離婚時一般按照夫妻之間的約定予以分割。若是夫妻雙方沒有約定的,婚前按揭房由一方出資購買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該按揭房離婚時歸產權人一方所有,但其對婚后共同還貸的款項及房子財產增值部分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七十七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 第七十七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 第七十八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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