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發生后怎么
一、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雙方責任如何確定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四)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2、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二、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處理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在交通事故的處理中,往往會遇到很多時間限制。相關部門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作出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也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超過了處理期限,當事人的權益將無法得到保障。那么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處理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三、發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處理交通事故
您好,針對您的發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處理交通事故問題解答如下一、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怎么處理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但還應根據情況區別處理1、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且不得移動車輛
1、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
2、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3、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4、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2、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符合條件的,可以移動車輛發生財產損失事故,并具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至第五項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可以在報警后,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八條
四、發生交通事故后應該怎么處理,相關規定有哪些
一、事故發生后立即報警,由交警根據現場勘查筆錄、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視聽資料等證據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二、當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可以在收到認定書后的三天內向作出認定書的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傷殘賠償
1、殘疾賠償金(城鎮)上年度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賠償指數;(農村)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
2、醫療費;
3、后續治療費、康復費;
4、殘疾輔助器具費;
5、誤工費;
6、護理費;
7、住院伙食補助費;
8、營養費;
9、交通住宿費;
10、被撫養人生活費;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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