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哪里請律師
一、交通事故去哪里起訴,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的起訴地是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損害,侵權行為地法院具有管轄權,根據一般管轄原則,被告人住所地也有管轄權。當事人可以自行選擇,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
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損害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一條
二、交通事故怎樣調解,交通事故不調解是否可以訴訟
1、交警調解出具事故認定書后,當事人共同請求交警調解的,可以由交警部門調解。調解期限為10日,如超期限則視為調解不成,交警部門不再調解。如調解協議達成,雙方應簽名確認,當事人應據此進行賠償,并可以憑此協議向保險公司索賠。如一方當事人拒不不履行協議,則另一方可以憑調解協議向法院起訴。
2、下列情況下,交警部門不予調解
1當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證據,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交通警察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2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
3當事人拒絕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4當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調解的。有上述情形之一或者調解未達成協議及調解生效后當事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前述情況下,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事故認定書交付當事人。或達成協議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根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當事人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或直接由保險公司支付相應款項。
三、交通事故怎樣調解,交通事故不調解是否可以去訴訟
1、交警調解出具事故認定書后,當事人共同請求交警調解的,可以由交警部門調解。調解期限為10日,如超期限則視為調解不成,交警部門不再調解。如調解協議達成,雙方應簽名確認,當事人應據此進行賠償,并可以憑此協議向保險公司索賠。如一方當事人拒不不履行協議,則另一方可以憑調解協議向法院起訴。
2、下列情況下,交警部門不予調解
1當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證據,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交通警察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2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
3當事人拒絕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4當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調解的。有上述情形之一或者調解未達成協議及調解生效后當事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前述情況下,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事故認定書交付當事人?;蜻_成協議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根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當事人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或直接由保險公司支付相應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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