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同打官司
一、個人如何與企業打合同違約責任官司
個人和公司簽訂合同后,公司違約的,個人向法院起訴主張違約責任時,要寫起訴書,收集相關違約證據,確定管轄權后,向法院提交準備的材料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證明責任和職權探知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條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二、叔叔開了一家公司,公司委托分公司簽合同可不可以
可以1、根據《公司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2、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3、分公司自身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在未經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對外簽訂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會承認該合同對公司的約束力,不會承擔基于分公司擅自簽訂合同導致的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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