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案件訴訟時效
一、債務債務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債務債務糾紛訴訟時效
(一)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二)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2年)。(三)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四)對于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五)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在不同的情況下,債務糾紛訴訟時效是不一樣的。一般都是兩年,但是起算的時間可能會有所不同。同時,債務糾紛訴訟時效也是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中止、中斷的,這也算是對權利人的一種保護。
二、民事債務訴訟時效是多少,債權債務訴訟時效是多久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一)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二)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2年)。(三)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四)對于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五)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在不同的情況下,債務糾紛訴訟時效是不一樣的。一般都是兩年,但是起算的時間可能會有所不同。同時,債務糾紛訴訟時效也是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中止、中斷的,這也算是對權利人的一種保護。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三、債權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債權過了訴訟時效該如何救濟
一、債權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對過了訴訟時效的債權,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救濟(一)自愿履行。對時效已過之債權,債務人自愿做出給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即使是債務人不知時效已過,也不例外。它是債務人拋棄時效利益的結果。對此,我國民法典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二)承認債務(權)。如果債務人明確承諾將履行“已過時效”之債務,無論何種方式,均構成對原債務(權)的承認。但在實踐中,承認的方式常為雙方達成還款協議、債務人在催收單上簽章和為原債務提供擔保。對前兩種方式,我國的司法解釋已明確肯認,而對后一種方式,我國則缺少相應的規定。需要說明的是,對債務(權)的承認,只是以原債權債務的為基礎的新的債的關系產生,從理論上講,這為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而不是原債務(權)訴訟時效的恢復或中斷、中止及延長。部分承認債務(權)亦如此。
(三)抵銷。在抵銷中,為抵銷的債權,即債務人的債權,稱為主(自)動債權,被抵銷的債權,即債權人的債權,稱為受動債權。抵銷分法定的和合意的兩種。對合意抵銷,雖是雙方行為,但須協商一致,這已含有債務人“自愿”的因素,因此,債務人以“過時效”之債務抵銷對方債務的,發生自愿履行的效果。由于法定抵銷為單方行為,抵銷的意思表示可由任何一方作出,所以對“過時效”之債權(務)的抵銷,在不同主體間的效力(果)是有區別的。如債務人以其“過時效”之債務抵銷對方“未過時效”之債務的,發生自愿履行的效力。至于對方是否同意,則在所不問。另外,如兩個債權(務)均“已過時效”的,則任何一方主張抵銷的,都不會產生抵銷的效力,但如雙方合意抵銷的,可產生抵銷的效力。
二、債權過了訴訟時效該如何救濟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從債權人最近一次要求債務人還債的日期算起,超過2年,不予保護。
2年內債務人未還債的,債權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但2年內債務人未還,債權人既沒有要求債務人還債,也未向法院提起訴訟,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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