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買賣律師
一、二手房屋定金糾紛如何請律師二手房屋買賣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不超過20%),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替代物。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方支付定金是為了保證買賣雙方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
二、二手房買賣家具糾紛怎么委托律師二手房買賣糾紛
1、如果 《居間協議》或 《定金協議》已明確了房產買賣的主要條款,則可視為《買賣合同》,下家有權要求上家繼續履行該合同。這些主要條款有價格、房屋位置、付款時間、過戶時間、交房時間等。不過,大多數 《定金協議》或 《居間協議》都不全部具備上述條款,因此,不能視為 《買賣合同》;
2、如果雙倍返還定金還不能彌補下家的損失,下家可以要求賠償實際損失。比如下家付了5萬元定金,上家不想賣房,只同意返還10萬元,而此時房價漲了20萬元,那么上家仍然賺15萬元。這時,下家可要求上家賠償差價損失,也就是下家按實際損失來索賠,這個實際損失就是房價上漲的差價,下家可以按20萬元來索賠。
以上是二手房買賣糾紛是怎么解決的解答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