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還錢怎么起訴
一、欠錢起訴后對方沒錢還怎么辦,該如何規定的
1.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么在起訴后,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3.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持,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等等。
二、欠條過兩年半了,能向法院起訴對方還錢,能勝訴嗎
1、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2、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證,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
3、人民法院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發現有下列情形,應當嚴格審查借貸發生的原因、時間、地點、款項來源、交付方式、款項流向以及借貸雙方的關系、經濟狀況等事實,綜合判斷是否屬于虛假民事訴訟:
(一)出借人明顯不具備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訴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明顯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債權憑證或者提交的債權憑證存在偽造的可能;
(四)當事人雙方在一定期間內多次參加民間借貸訴訟;
(五)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委托代理人對借貸事實陳述不清或者陳述前后矛盾;
(六)當事人雙方對借貸事實的發生沒有任何爭議或者訴辯明顯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債權人提出有事實依據的異議;
(八)當事人在其他糾紛中存在低價轉讓財產的情形;
(九)當事人不正當放棄權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情形。
三、起訴還錢對方沒錢應該怎么辦
一、起訴后對方沒錢償還,一般可以采用如下方法解決1、盡量協商解決,對方應當依照法院判決履行義務;
2、對方拒不履行判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其可執行財產;
3、如果對方確無償還能力、無可執行財產,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執行,待中止執行情形消失后,即對方有償還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
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六十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條
四、欠了別人的錢被起訴沒錢還怎么辦,法律規定是什么
1.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么在起訴后,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3.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持,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等等。
五、起訴后對方沒錢怎么處理,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將對方起訴后,但對方沒錢還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人只要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若是被強制執行人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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