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輕微傷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致傷殘對方一直拖著不處理怎么辦輕微人傷交通事故對方一直拖著咋辦,一直拖著不出面處理怎么辦?
一、發生交通輕微傷該如何處理?
發生交通輕微傷雙方主體可以協商確定賠償金,交通事故輕微傷,傷者可以要求醫療費,營養費與誤工費等。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
二、輕微交通事故,輕微人傷怎么處理?
輕微人傷交通事故怎么處理?1、互看證件。當發生雙方的輕微交通事故時,應該首先互看證件,即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如遇到證件不全的,應該立即報警等待處理。沒帶駕駛證就是無證駕駛,這時不能輕易離開現場。
2、拍照取證。在車輛出現碰撞后,要及時用手機拍下相互碰撞的部位,注意要清晰的拍攝車牌號碼,這很重要。此外,如果你夠細心還應該拍下車輛識別代碼,更保險一些。
3、看車輛保險標志。正常的車輛都有保險標志的,包括交強險標志、環保標志等,一定要在前擋風玻璃上看一眼,這樣比較保險。一旦碰到沒有各種保險標志的,就要注意了,不能隨便挪動車輛。
4、繁忙路段要盡快撤離。如果是在交通繁忙的路段,應該盡快完成上述簡單檢查后把車輛轉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然后再進行下一步處理。
5、走快速理賠。如果不想耽誤時間,發生事故損失在2021元以下,事故責任明確,那就走快速理賠程序,即不用等保險公司來看現場,因為你已經拍照了,這樣報案后約時間去定損就行了。
三、交通事故致傷殘對方一直拖著不處理怎么辦
交通事故交警拖著不處理,可向處理事故的上一級公安機關反映。按交通法規定,交警必須在事故發生后十日內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需要檢驗、鑒定的,必須在鑒定結果出來五日后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一直拖著不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投至上一級公安機關。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步驟1、受理報案。
2、現場處理。
3、責任認定。
4、裁決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七條
四、交通事故中輕微傷處理!
事故造成人員的輕微傷是指造成皮膚、軟組織挫傷且面積較小的傷害。對此分為兩種情況,1、交通民警能夠認定的,可以現場結案,傷者需要治療的,機動車方應履行救助義務;如事后傷者傷情發生變化構成輕傷、重傷或死亡的,應轉為一般程序處理。
2、交通民警當場無法認定是否構成輕微傷或當事人對傷情爭議較大的,如當事雙方對事實及責任無爭議,交通民警應當實行快速處理,雙方應共同到醫院確診治療;構成輕傷、重傷或死亡的,轉為一般程序處理;如當事雙方對事實及責任有爭議,交通民警應及時標劃車輛及痕跡位置后,撤除現場并報事故辦案部門處理。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什么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大致可分為以下六個流程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五、肇事者賠償輕微傷人損失,如何處理?
一、出了交通事故輕微人傷應該怎么處理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二、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要按照以下辦法進行處理
1、認為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適用程序錯誤或責任劃分不公的,可以申請復核。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從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2、提出復核被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先的責任認定結果的,可以提起訴訟。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要就交通事故的具體責任劃分進行舉證,推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效力。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可以收集及時保留的相關證據,比如對事故現場拍的照片,若是事故現場附近有攝像探頭,那么便可以在訴訟中提供證據或申請法院調取錄像,必要時,也可以申請對事故發生原因和痕跡進行鑒定。
3、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要求法院重新認定事故責任,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事故認定書確有不妥,將不會采信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如果對人民交警出具的責任確認書不服氣的,是可以在拿到事故責任確認書15天之內向有管轄權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是可以到復議機關申請復議。不管訴訟還是復議,都是有法定的時間,如果超過法定的期限,是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出了交通事故輕微人傷應該怎么處理
一、出了交通事故輕微人傷應該怎么處理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二、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要按照以下辦法進行處理
1、認為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適用程序錯誤或責任劃分不公的,可以申請復核。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從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2、提出復核被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先的責任認定結果的,可以提起訴訟。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要就交通事故的具體責任劃分進行舉證,推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效力。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可以收集及時保留的相關證據,比如對事故現場拍的照片,若是事故現場附近有攝像探頭,那么便可以在訴訟中提供證據或申請法院調取錄像,必要時,也可以申請對事故發生原因和痕跡進行鑒定。
3、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要求法院重新認定事故責任,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事故認定書確有不妥,將不會采信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如果對人民交警出具的責任確認書不服氣的,是可以在拿到事故責任確認書15天之內向有管轄權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是可以到復議機關申請復議。不管訴訟還是復議,都是有法定的時間,如果超過法定的期限,是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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