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仲裁不服怎么辦,仲裁結果不服,怎么辦
一、仲裁仲裁不服怎么辦
除勞動爭議有幾種特殊情況可以起訴外,其它仲裁結果即使不服也不可以起訴,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如仲裁過程沒有違法行為則仲裁結果即最終結果。相關法規如下一、《仲裁法》第9條規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引用法規
[1]《仲裁法》 第9條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2]《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條
[3]《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二、仲裁裁決的不服怎么辦法律上的具體規定仲裁裁定法律上的相關規定
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并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的方式是一次裁定結果,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撤銷后在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仲裁公司不執行怎么辦,仲裁后公司不及時執行怎么辦
勞動仲裁公司不執行可以攜帶生效的裁決書到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首先,需要寫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裁決書或判決書的復印件及對方的資產情況。只有法院執行庭有強制執行的權力;仲裁裁決書或法院判決書生效后,可以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執行費可以由對方承擔(個別地區要求申請人先墊付執行費,執行后再返還給申請人);可以查封對方的銀行賬號、車輛、廠房、應收賬款等資產。所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申請人需要盡可能多的提供對方的銀行賬號或其他財產的信息,以供法院執行人員去盡快執行。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四、仲裁開庭后無調解,是等仲裁裁判嗎?如果有一方不服那要要怎樣辦?
1、仲裁開庭時,仲裁人會征詢兩方的意見可否認可調解,兩方都認可的話,直接調解就行了。一方不認可調解,走正常的仲裁流程。
2、第四十二條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調解達到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人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兩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兩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
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后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