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捷貸本金逾期后利息如何計算?
一、網貸逾期利息每天200塊合法嗎?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民間借貸的若干問題辦法規定,民間借貸法定最高利率規定如下借款雙方應當約定利率不得超過年利率的24%,出款方約定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前提是必須在人民法保護下。另外,借貸款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的36%將不受法律保護,同時借款人可以要求出款人返還之分的超年年利率36%的一部分利息,這種情況人民法院是準許。也就是說,在24%的利息是受保護的,超過了24%又沒到36%的利息就屬于是自然債務,就是給了不用還,沒給的不能再要取,超過36%的一本分一律不受保護,可以算是高利貸。
二、網貸1000,逾期一天,利息一天加二十,這樣的高利貸算嗎?
首先,要知道,貸款年化利率24以內受法律保護,法律不支持利滾利,逾期期間各種費用(包含利息)即便有明確約定也不能超過年化24。另外,選擇網貸需謹慎,要注意
1、要選擇知名的銀行和金融機構。知名銀行有保障,信譽度比較高。
2、不要被“無息”所迷惑。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同樣沒有付出的貸款是有風險的。
3、要看清合同的各項條款。簽署合同前,要看清各條各項,不要盲目同意和默認。
可供依據的法律條文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三、網貸逾期15天,逾期費一天60,利息算不算高利貸,如果網貸公司起訴我會不會坐牢
1現在不是說高于多少是高利貸。一般高于24%以上的可稱為高利貸。但是對于高利貸,國家也不是一味反對。
2根據最新規定,年利息24%以內的,也就是坊間所謂的二分利。國家法律予以保護。也就是說如果你欠別人1000元錢,利息約定24%,那么一年后的本息合計為1240。也就是一年240元利息。如果你不還錢的話,對方可以去法院起訴你。法院會給與支持。
3年利息大于24%,小于等于36%的,也就是坊間說的三分利。根據現在規定,這部分為自然債權,也就是國家法律上不保護,但是承認可以有這個債權,如果你作為債務人償還了這種利息的,然后以相反理由請求法院判決債權人退回這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如果你借高利貸的利息是三分利,那么,如果你因為害怕而負擔了利息,國家不會支持你請求宣布這部分利息無效或者請求退還利息的。
4年利息超過36%的部分,國家不予承認,不予保護。
四、網貸逾期128天,本金2666,利息570塊,有超過標準年利率嗎
民間借貸就像所謂的高利貸,利息很高,但是很多人為了應急不得不舉債,那么對民間借貸的年利率如何規定?接下來有關的由聽律網網小編為您介紹,歡迎您的閱讀!最高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根據新司法解釋,民間借貸年利率超36%的,超過部分法院可認定為無效。民間借貸年利率超36%部分無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司法解釋設定了民間借貸利率的三個區間第一個是司法保護區,年利率24%以下的民間借貸法院予以司法保護。第二個是無效區,年利率超過36%的民間借貸超過部分法院將認定無效。第三個是自然債務區,即年利率為24%至36%,這個區間作為一個自然債務,如果要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保護,法院不會保護你,但是當事人愿意自動履行,法院也不反對。這三個區間的設定是根據我國從古到今利率和1990年以來央行貸款基準利率的變化得來,既能從司法層面保證民間借貸的正常運轉,又能控制住高利貸。司法解釋關于民間借貸利率和利息主要包括1、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無權主張借款人支付借期內利息;
2、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3、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4、除借貸雙方另有約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借款,并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利息。此外,這一部分還對逾期利率、自愿給付利息以及復利等問題作了規定。民間借貸司法解釋關于利息利率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二十七條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