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車禍逃逸,逃犯將面臨怎樣的處罰?
一、朋友車禍逃逸,被抓后受何種處罰
1、逃犯交通肇事逃逸,應當受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如果造成重傷或者死亡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2、《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痹诮煌ㄊ鹿手?,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二、交通肇事逃逸,有死刑嗎,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逃逸沒有死刑。根據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三、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保險公司會理賠么
關于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保險公司還會賠償嗎問題的回答如下1、出險 出險就是發生了事故,無論是車撞車、車撞人還是其他,就要進入申請保險理賠流程了?! ?/p>
2、報案 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必須報案,向公安報警及撥打保險公司的理賠電話,如果錯過了保險不賠。
3、現場處理 有些情況下,為了避免影響交通,可以在標記輪胎的位置后,移動車輛。通常用“T”標記輪胎的位置。
4、提出索賠請求 當保險公司的勘察員到達事故現場后,車主可以提出索賠請求,等待勘察?! ?/p>
5、配合保險公司事故查勘 報案后,保險公司派查勘員到現場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屬于保險責任,如果屬實將進入下一步。
6、結案 根據損失部位痕跡及程度,查勘會初步現場定損或直接到修理廠、4S點、定損中心去定損,就完成了結案。
7、提交索賠材料 當事人向保險公司提交索賠所需的全部材料,然后保險公司對車主提交的索賠材料的真實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核確認?! ?/p>
8、索賠審核 當提交的索賠材料真實齊全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進行保險賠款的準確計算和賠案的內部審核工作?! ?/p>
9、領取賠款 保險公司根據與您商定的賠款支付方式和保險合同的約定支付賠款。
四、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后,會被拘留嗎
不是一定要拘留。肇事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進行拘留,但不是必須拘留。肇事逃逸但是未構成犯罪是表示肇事者雖然逃逸,但是并沒有達到“犯罪”情形所要求的事件惡劣程度。比如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或者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五、肇事逃逸后的處理方案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發生交通事故后,對于受害人或受損財物未做必要的搶救或處理或未按規定向公安機關報警,擅自逃離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無法確定和追究的行為。如果行為人對肇事情況不明知,而駕車繼續行駛,這種情況下,行為人所謂的“逃逸”在行為人的主、客觀上無非是正常行駛行為的繼續化,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 嫵山煌ㄕ厥绿右葑锏囊亍 ?p>1、行為人的交通肇事行為必須達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程度,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礎。如果行為人沒有造成上述嚴重后果而逃逸的,則不應認定該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僅能作為治安處罰的從重情節考慮?! ?/p>2、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這是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因素。如果行為人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的發生而離開現場,則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認定其構成一般交通肇事罪。需要強調的是,筆者所說的“明知”,是指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如果行為人“應當知道” 自己的行為造成交通事故而裝作不知道,逃離事故現場的,仍應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p>
3、逃逸的目的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個重要因素。 實踐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數人是因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親友及其他圍觀群眾的毆打而逃跑,這些人往往在逃離現場后,很快通過報告領導或報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處理。顯然,這些人的主觀惡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認定時加以區分,以保證準確適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縱。當然,行為人出于正當目的逃離現場后,必須及時向有關機關報案,接受法律處理,否則,如果行為人一逃便杳無音信,仍應認定為 “交通肇事后逃逸”。
4、行為人的逃逸行為不應僅限于“逃離事故現場”?! ∥覈谭ㄒ幎ǖ慕煌ㄕ厥潞筇右莶⒉皇菃沃傅漠攬鎏右荩舶ㄊ潞筇右?,關鍵是看行為人的主觀目的與社會危害性,交通肇事后,雖及時將被害人送往醫院搶救,但在之后卻畏罪逃跑的仍應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的規定(法釋〔
2021〕33號 最高人民法院2021.
11.15發布)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p>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釋》第3條規定,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和第2款第1、至5、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這里要注意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解釋》第4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p>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鶕督忉尅?,“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論上對“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諸多不同的觀點。本書認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態度應限于過失,因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犯罪,為保持犯罪構成的純潔性,其加重構成的心理態度也應是過失。故《解釋》規定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232條、第234條第2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1]《解釋》 第3條
[2]《解釋》 第2條
[1]《解釋》 第4條
[1]《解釋》 第232條
[2]《解釋》 第234條
六、交通肇事逃逸,報案后多久報警
您好,關于“交通肇事逃逸,報案后多久報警”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一、交通事故報案期限是多久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二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敝幎?,交通事故報警沒有時間限制,但是建議盡快報警,時間長了會影響案件調查,交警部門也可以不受理。二、交通事故的處理時限是多久公安部令第104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對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時限作出了明確規定。交通民警應嚴格依照規定時限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也應依照規定時限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和履行相應的義務。(一)當場認定、當場調解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撤離現場后,應當根據固定的現場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敘述,認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填寫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當場進行調解。(二)24小時內1、交通警察應當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勘查完畢后,24小時內將有關信息錄入全國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統。
2、交通警察應當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撤除后24小時內,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對交通肇事嫌疑人、其他當事人進行詢問,及時對證人進行詢問,并制作詢問筆錄。(三)1日前調解參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參加調解的,應當在預定調解時間1日前通知承辦的交通警察,請求變更調解時間。(四)2日內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2日內,將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
2、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2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申請人。(五)3日內(3日前)
1、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3日內委托。逃逸交通事故,應當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3日內對嫌疑車輛進行檢驗、鑒定。
2、當事人對檢驗、鑒定報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在檢驗、鑒定報告、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鑒定、復核。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調卷公函后之日起3日內,或者按照其時限要求,將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調查材料正本移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并于調解時間3日前通知當事人。
5、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記錄,并在3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6、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押機動車駕駛證后,應當及時在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內將其機動車駕駛證狀態標注為扣押狀態??垩旱臋C動車駕駛證發還的,應當自發還之日起3日內解除扣押狀態標注。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二條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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