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怎么辦?面對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另一方卻要求離婚的情況,您該如何應對?
一、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離婚怎么辦
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離婚,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無論是在婚前或婚后患病,經須久治不愈,如果患病時間短或者說能治好的情況下是不符合的。
2、必須對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生活問題做出安排,不能讓其自生自滅,如精神病患者在離婚后,由其父母或有監護人照料或者在離婚后,仍有另一方給予照料,這樣就可以離婚。在實際生活中,由予一方患精神病后,給雙方婚姻造成客觀上的障礙,使婚姻的目的不能實現或功能喪失,如不允許另一方離婚則對另一方來說是個折磨,是不公平的,也是不人道的,所以一方患精神病后,另一方在對其生活有所安排后完全是可以要求離婚的,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要有思想壓力,也不會背負不忠不義之名。
二、一方有精神病離婚的步驟
在偵查階段中,由于取證中存在的難度及辦案人員自身的因素,導致在取證階段存在的問題有1、口供之外與毒品有關聯的物證的收集不到位。被告人作了有罪供述并與吸毒人員的陳述相一致后,不再去補充到有價值的東西。
2、對繳獲的毒品沒有用其他方式加以固定。對繳獲的毒品,沒有將與被告人核實等情況記錄在案,結果出現了被告人有異議時,現有證據系形不成證據鎖鏈。如筆者審理的一起販賣毒品案件,被告人與吸毒人員交易后逃離現場,偵查人員從吸毒者身上追繳了毒品。在審判階段,被告人當庭提出從吸毒人員身上搜查的毒品不是其販賣的毒品。經查,扣押筆錄中無被告人簽字,對搜繳的毒品無照片加以固定,被告人被抓獲后亦辨認筆錄,毒品來源不清,導致法院落不好認定。
3、鑒定工作缺乏規范性。對一案查獲的多包可疑物品,只對其中一包抽樣檢驗其成分及重量,定性結論卻囊括全部。
三、精神病人離婚訴訟攻略
一方有精神病的如果向要訴訟離婚的,首先需要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提交起訴狀;或者由精神病人一方的監護人代其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然后法院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接下來法院在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被告進行答辯。
最后雙方等待法院開庭通知,參加庭審并等待判決即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四、一方有精神病如何申訴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據此規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三種情況1、婚前曾患過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種刺激復發;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種強刺激或外傷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遺傳而在婚后患精神病。離婚案件中,是否準予離婚的法定理由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法律依據是我國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所以,如果配偶一方為精神病人,另一方向法院起訴的,法院是否判決離婚,關鍵是看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在一般的離婚案件中,離婚訴訟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況,應當區別對待,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的時間進行訴訟,如果是無訴訟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撫養關系的兄弟姐妹代為訴訟。對于在結婚后發現對方有精神病或者是家庭有精神病的前例的,可能會想要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此時對于患者來說,雖然不能提出異議,但是有理由要求對方支付賠償金,若是沒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也支持在固定年限內分期付款。
引用法規
[1]《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3條
[1]《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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