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一定要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約定不明擔保責任,擔保責任的法律后果
一、擔保一定要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1、擔保要不要承擔違約責任,要看擔保合同約定,如果有約定的,按約定范圍承擔,沒有約定的,債務違約責任是擔保的范圍之一。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3、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范圍】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條
二、沒有約定違約責任保證人還需要承擔責任么?
事實上,并不是沒有約定違約責任,保證人就不需要承擔保證責任。而且很多人還會誤以為,簽訂保證合同的自己才算是擔保人,而且自己作為保證人也僅僅只是承擔主債務的保證責任。
三、約定不明擔保責任的法律后果
你好,擔保責任約定不明在我國有明確的處理辦法。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而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一般保證債務具有補充性,保證人事有先訴抗辯權;連帶保證債務不具有補充性,而具有賠償性,保證人亦無先訴抗辯權。即使主債務人有履行能力,債權人要求主債務人履行之前,便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人也不得拒絕履行保證義務。因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也因保證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四、民法典規定合同無效需承擔違約責任嗎?
合同無效后,當事人不需要負違約責任,但當事人因無效合同所得的財產要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要折價賠償;并且導致合無效的過錯方要承擔損失賠償的責任。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
五、我國法律對合同解除需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是怎么規定的
如果是因為違約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而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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