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砸桌椅案或構成濫用職權罪
一、城管掄鐵錘砸桌椅的構成濫用職權罪嗎(一)
1、城管掄鐵錘砸桌椅的,會構成濫用職權罪,一般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2、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條
二、拿凳子砸人屬于什么罪名,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拿凳子砸人屬于故意傷害罪,這是在受害人的傷情是輕傷及以上的情形下。行為人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是致人重傷的,會被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三、砸店是否構成犯罪?屬于那種行為?需要負哪種法律責任
1、帶人去砸別人的店鋪,如果物損達到了五千元以上或帶三人砸店,則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三十三條
[2]《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二百七十五條
四、濫用職權罪能夠判懲罰金嗎?
濫用職權罪不能判處罰金。行為人構成濫用職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或者不版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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