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起訴卻找不到欠款人,法院能否立案?
一、欠款人找不到,起訴后是否能夠立案呢?
符合條件的,法院可以立案。1.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
2.找不到債務人時,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
3.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行動建議借貸案件立案時要注意以下四點
1.原告需要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2.案件被告要明確。
3.原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該借貸案件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借貸案件,咨詢聽律網在線律師,幫您處理快速解決借貸問題。
二、借款合同欠款人失蹤法院會找人嗎
法院不會找人,會公告傳喚。1、借款人失蹤的話,不需要找誰,可以直接進行起訴處理。
2、也就是說只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對方欠錢不還的話,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只要對方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那么都是可以直接用對方的財產來償還欠款的。行動建議
1、向法院起訴,被告不接收傳票的,法院可以留置送達。
2、如果被告還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3、可以在起訴后同時可以申請法院財產保全,判決生效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法院不予立案的救濟,民事訴訟法
1、依據最新的司法解釋,現在法院實行立案登記制,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那么對法院不予立案的救濟的當事人可以向受訴法院或者上級法院投訴。涉嫌瀆職犯罪的,可以去檢察院報案。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對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并注明收到日期。
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
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釋明。
第十三條 對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訴狀、接收訴狀后不出具書面憑證,不一次性告知當事人補正訴狀,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擾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決定等違法違紀情形,當事人可以向受訴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投訴。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投訴之日起十五日內,查明事實,并將情況反饋當事人。發現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三條
四、借款合同債務人失蹤法院會找人嗎
法院不會找人,會公告傳喚。1、借款人失蹤的話,不需要找誰,可以直接進行起訴處理。
2、也就是說只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對方欠錢不還的話,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只要對方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那么都是可以直接用對方的財產來償還欠款的。
行動建議
1、向法院起訴,被告不接收傳票的,法院可以留置送達。
2、如果被告還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3、可以在起訴后同時可以申請法院財產保全,判決生效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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