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超過三個月沒還怎么辦
一、我有一張信用卡,逾期了三個月,還能辦回來嗎。。。。。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是信用卡業務中的主要風險形式,屬于信用卡詐騙的一部分
二、信用卡逾期超過三個月,沒有聯系上怎么辦
1、信用卡逾期快三個月,如果沒有按照銀行的要求還款,銀行是可以對信用卡的欠款人進行起訴要求其償還欠款的,如果未征得銀行同意,在發卡行已經通知后還未達到還款標準的還是可以按照惡意透支來向公安部門報案的。應當與發卡行溝通,征得發卡行同意后按照雙方協商的要求來還款。
2、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條 在特殊情況下,確認信用卡欠款金額超出持卡人還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還款意愿的,發卡銀行可以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的應當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額、結構、幣種;
(二)還款周期、方式、幣種、日期和每期還款金額;
(三)還款期間是否計收年費、利息和其他費用;
(四)持卡人在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相關款項未全部結清前,不得向任何銀行申領信用卡的承諾;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六)與還款有關的其他事項。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分期還款協議的,發卡銀行及其發卡業務服務機構應當停止對該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還款協議的情況除外。達成口頭還款協議的,發卡銀行必須留存錄音資料。錄音資料留存時間至少截至欠款結清日。
引用法規
[1]《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第七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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