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死亡,可以要求擔保人還錢嗎,法律依據是什么?
一、債務人無清償能力、有解除債務嫌疑,債權人死亡,擔保人應當承擔責任嗎?
律師解答
債權人死亡,債權人的繼承人能依據約定和法律規定要求擔保人還錢。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第二款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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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2]《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二、借款后沒有還清,借款人死亡,那么借款人的配偶可以承擔連帶責任嗎
債務人死亡了,擔保人還是需要有責任的。1、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2、若債務人死亡就能產生保證責任消失、實體債務消失的法律效力,那么無疑市場經濟秩序將受到嚴重影響,也許會出現“以死躲債”或其他侵害債務人的惡劣社會現象。保證作為保護交易安全的一種形式更是將形同虛設。行動建議
1、保證人有義務為意外死亡的債務人償還債務。
2、相對于主債務、主合同而言,保證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簽訂的關于擔保主合同履行的一種從合同,主債務不存在時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也隨之消滅,但是債務人死亡債務并不就此消滅。
3、確認合同中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三、借錢后債務人死亡了還可以擔保嗎,詞條借款擔保
債務人死亡了,擔保人還是需要有責任的。1、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2、若債務人死亡就能產生保證責任消失、實體債務消失的法律效力,那么無疑市場經濟秩序將受到嚴重影響,也許會出現“以死躲債”或其他侵害債務人的惡劣社會現象。保證作為保護交易安全的一種形式更是將形同虛設。
行動建議
1、保證人有義務為意外死亡的債務人償還債務。
2、相對于主債務、主合同而言,保證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簽訂的關于擔保主合同履行的一種從合同,主債務不存在時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也隨之消滅,但是債務人死亡債務并不就此消滅。
3、確認合同中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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