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擔保人,電催無法找到欠債人,能起訴嗎?
一、電催沒辦法找到欠債人可以起訴擔保人嗎
滿足條件是可以的。1.如果擔保人承擔的是一般保證責任,債權人應該先起訴債務人,如果債務人仍不能履行,才可以起訴擔保人。
2.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的,只要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債權人便可以直接起訴債務人、或者直接起訴擔保人或者起訴債務人和擔保人。行動建議起訴保證人時應注意以下三點
1.確定保證人的擔保形式,如果擔保人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的,需要先起訴債務人,債務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訴擔保人。
2.如果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追討債務。
3.債權人應在約定或法定的保證期限內向保證人主張債權。聽律網專業團隊辦理民間借貸,一站式服務平臺為您快速搞定起訴問題,點擊頁面咨詢按鈕獲取您的專屬解決方案吧。
二、"債務人不出庭,擔保人可以起訴嗎"
可以。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保證指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為債務人履行債務而向債權人所做的一種擔保,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應當通過采取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的方式設立,保證最重要的特點就是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四、保證人可以起訴嗎?
(一)、訴權是民事主體依據民事訴訟法,要求人民法院通過審理和判決保護民事權益的權利。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只要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都享有訴權,都有權以自己的名義作為原告提起訴訟.勝訴權是一種實體性權利,是經過人民法院訴訟程序確認的實際享有的民事權益;訴權是一項程序性權利,具有訴權不一定就享有勝訴權。另外,由于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不存在代理關系,故保證人不能以債權人名義起訴。(二)、基于追償權,保證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利害關系。正常情況下,保證人是在承擔了保證責任后才會行使追償權,向債務人提起訴訟,但是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有履行能力而債權人不主張權利時,此時雖然債權人也未向保證人主張權利,但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并未免除,一旦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權利,保證人即可能承擔保證責任,而如果此時債務人已無財產可供履行,則保證人的合法權益必將受到侵害。因此在債務人有履行能力而債權人不主張權利時,應當賦予保證人提起訴訟的權利。(三)、在實務中應當將債權人列為第三人。如果保證人沒有列債權人為第三人,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追加債權人作為第三人,因為在保證債權糾紛中通常涉及三方當事人即債權人、債務人和保證人。在具體處理時,如查明債權債務關系依法成立的,應判決債務人向第三人債權人履行義務;如果債權人在訴訟中明確表示放棄債權的,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主合同關系消滅,則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的保證合同關系也消滅,此時保證人可以申請撤回起訴,或者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保證人的訴訟請求,以終結訴訟。就你所問你保證人起訴債務人是不是合法的,我的回答如上。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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