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公婆寫借條是合理的行為嗎
一、買房公婆寫借條是合理的行為嗎?
是合理的行為。任何公民只要他具備了一個當合格的當事人,在簽署雙方所認可的合同或者是其他形式的書面文字的時候,是一個合法的形式,并且雙方都表示這個合同是真實有效的,同時也沒有違反任何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大眾所認可的基本社會秩序的,那么這一份合同,就是合法的有效的并且是受到我國的法律所保護的。
二、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
一、個人借款用房子抵押借條怎么寫個人借款用房子抵押借條應當寫明以下
1.首先在一張紙的正中間寫上“借條”兩個字或者“借款合同”四個字。
2.寫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3.借款事由可以簡明扼要寫清楚借款的用途,以及聲明用房子做抵押。
4.借款期限要寫明借款的起止日期,以及逾期不還的解決途徑。
二、個人借款用房子抵押借條有效力嗎
個人借款用房子抵押借條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并且不違法的,都有法律效力。借據需要具備的基本要素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貸款人的姓名要求寫全稱。
3.寫清楚借款金額最好是寫上金額的幣種。
4.還款期限對于還款期限的約定,有利有弊。
三、借條沒寫用途是夫妻共同還嗎,該如何規定的
借條沒寫用途是否是夫妻共同還是需要根據借款的實際用途確定的。借條一般需要由債權人、債務人協商之后擬定,在該借條之中,一般會包含借款的金額、借款的用途以及借款期間的利率等相關事項,當然這些事項也可以不注明,但是不注明相關事項的隱患是比較大的。
四、借他人名義購房是否合法,以他人名義買房合法嗎借他人的名義買房合法不合法
1一般情形下,借名買房合同有效,合法。認定借名合同有效的理由主要是雙方具備締約能力,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有效并無瑕疵之處;
合同的并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不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影響,不違反公序良俗等。
2嚴重規避法律、政策的借名買房合同無效,違法。若當事人訂立借名合同目的在于惡意規避法律,破壞國家房地產政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認定其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五、男方借錢買房子,房產證的名字只寫男方的,這樣女方要承擔男方借錢的責任嗎
1、如果是婚前個人所負的債務,則一般會視為個人債務,配偶不用償還
2、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則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要承擔共同償還的責任
六、借條是前夫寫的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嗎?
一、借條是前夫寫的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嗎借條是前夫寫的是否需要承擔還款責任,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來作出判斷。如果是離婚以后一方當事人所產生的債務,與自己是沒有關系的,自己不用償還。1、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司法解釋所確定的推定規則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二、哪些不能認定為共同債務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目前如果是屬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打的借條雙方之間確實是存在真實的借貸關系,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來作出判斷的,比如說雖然是個人所打的借條,但是用于家庭支出的話,那么就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的債務,應當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借條是前夫寫的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嗎?
許多人在寫借條的時候,都不知既要簽名同時是否還要按手印,那么這樣沒有按手印的借條是不是就無效呢?究竟借條需要按手印嗎?接下來,就由債權債務律師為你具體解答,希望能幫助你進一步了解借條的知識。一、借條需要按手印嗎?一般來說簽字就可以,如果簽字再加上按手印的話會更好。很多時候為了防止雙方日后對借條中的關鍵數字、日期等重要信息產生糾紛,雙方都會選擇在借條中的關鍵位置按手印,以此來說明對該的認可。通常借條上需要按手印的地方是名字、金額、日期。《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二、借條的格式
1、一定要寫“借條”二字,切莫被別人故意誤寫成“欠條”, 特別注意雖然都是錢在別人那,但在法律上結果卻是完全不同的;
2、一定寫明“今借到 現金 元,注明大寫 元整。特別注意核實大小寫相一致,如果大小寫數額不一致,司法實踐中會以大寫金額為準;
3、一定寫正確出借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同時一定要寫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避免發生糾紛時再去核實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問題;
4、如果不能確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時候歸還,建議出借人不寫歸還日期,這樣時效上可以保證20年,而不會由于一時忘記導致時效超過不能收回。
5、如果要求給利息,一定要寫明,法律規定不明確約定支付利息的,歸還時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
6、借條最好是在A4紙上先將借款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紙張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書寫借條,另外,注意簽字后最好請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國無論是法院或律師等司法實踐中都是嚴格執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7、因為他在向你借錢,主動權在你手上,所以在借錢之前完善手續是不成問題的。綜上所述,我國并沒有強行規定借條必須要按手印。因此,在實踐當中,當事人雙方可以根據需要選擇是否按手印。不過,提醒大家,最好還是在借條的關鍵位置按手印,這樣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更多借條的知識,如借條怎么寫等,你可以通過債權債務律師網站的相關欄目了解。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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