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會判多少年?法律依據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逃逸會判多少年,有沒有法律依據
構成交通肇事基本犯之后,又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逃離事故現場,當事人沒有因為逃逸行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屬于交通肇事逃逸。要相較交通肇事加重處罰。要被處以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二、無證駕駛者,出了交通事故,逃逸的,會判幾年
1、行政處罰按無證駕駛處罰,處200-2000元罰款,可并處拘留。
2、刑事處罰有駕駛證造成主要責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才構成交通肇事罪;無證駕駛造成主要責任交通事故,重傷一人以上就構成交通肇事罪。
3、賠償責任無證駕駛并不加重賠償責任,但所駕駛機動車的交強險和商業險均會拒賠,所有應承擔的損失全部由駕駛人本人承擔。
4、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無證駕駛出了事故誰的責任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5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1]《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45條
三、交通肇事逃逸判多久,?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四、肇事逃逸,交警如何處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肇事逃逸后交警一般在三個月內要結案。相關法律依據如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七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第四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進行重新檢驗、鑒定。重新檢驗、鑒定應當另行委托檢驗、鑒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鑒定機構另行指派鑒定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第四十四條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五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之日起五日內,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第五十八條 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應當吊銷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后,由設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同時依法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第六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并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一)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三)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四)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 ∠嚓P知識延伸閱讀出了交通事故找誰賠1、對事故后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2、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駕駛員在執行機動車所有人交付的交通運輸任務時,因違章行駛引發事故,那么駕駛員一般只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應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賠償,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駕駛員違章駕駛而造成的,由于違章行為的違法性以及駕駛員的主觀過錯,所以規定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三十七條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三十八條
[3]《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三條
[4]《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四條
[5]《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七條
[6]《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七條
[7]《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八條
[8]《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四條
五、發生交通肇事逃逸可判多少年?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六、交通肇事逃逸后多久能處理?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交通肇事逃逸后多久能處理?”問題回復如下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處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如下處理:1.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21元罰款,可以并處15以下拘留.
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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