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涉嫌構成犯罪的刑事判罰有哪些非法執業構成犯罪刑事判處罰有哪些
一、非法行醫涉嫌構成犯罪的刑事判罰有哪些?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司法解釋規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的職務侵占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于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的挪用資金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進行非法活動”情形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于挪用公款罪“數額較大”“情節嚴重”以及“進行非法活動”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執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第七條、第八條第一款關于行賄罪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執行。
引用法規
[1]《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
[2]《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七十一條
[3]《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七十二條
[4]《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六十四條
[5]《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6]《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五、誹謗罪能否同時提起民事賠償,法律有哪些規定?
犯誹謗罪之后,可以提起民事賠償,法律上是允許的,誹謗的行為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和名譽權,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此類案件屬于自訴案件,需要自己向法院起訴,追究行為人的責任。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