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法律法規有哪些?
一、房產糾紛的起訴程序規定,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房產糾紛的起訴程序如下
1、撰寫起訴狀,收集證據;
2、確定起訴法院;
3、提起訴訟,并提交起訴狀及其副本;
4、受理后,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立案;
5、預交案件受理費等訴訟費用。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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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二、房子有產權糾紛拆遷時怎么辦,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房子有產權糾紛,拆遷時應當先處理產權糾紛,再處理拆遷問題。即先由發生產權糾紛的當事人之間就主要的糾紛事項協商處理,如果是在法定的期限內無法協商一致的,此時可以由行政機關居中調解,也可以通過仲裁或者是實施的方式處理。
三、法院對于房產合同糾紛如何受理,法律有哪些規定
需要先由當事人主動向法院起訴,因為房產合同糾紛是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是不告不理的。原告起訴以后法院會進行立案審查,不論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原告的訴求,都應該在7天之內依法通知當事人。
四、民法典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如何處理,有哪些法律規定
可以選擇協商調解處理,也可以申請仲裁或者是訴訟解決單,發生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想要起訴的時候,首先需要確定管轄法院合同中有約定的,以約定的法院為準,沒有約定的以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為準。
五、房屋共有權糾紛如何處理,法律怎樣規定
律師解答
當事人提出的這個問題,實際想問的應該是房屋共有權產生爭議如何進行分割?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房屋可以分割并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條
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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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零五條
六、商品房消費糾紛管轄法院是怎樣的我有一套商品房,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 法院管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七、租房合同糾紛如何仲裁的,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提前書寫好仲裁申請書,向仲裁機構提交申請書,仲裁機構收到申請書之后會進行審查,同意受理的會在5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到被申請人手中,然后組成仲裁庭,開庭審理此案并作出仲裁決定,以此來解決租房合同糾紛問題。
八、房產證糾紛怎么處理,房產糾紛如何處理,房產糾紛怎樣處理
1洽談處理。2調停處理。調停,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兩邊,在不能經過彼此洽談房產糾紛處理時,依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在房地產管理部分、消費者協會或別的安排部分的掌管下,經過說服,促使兩邊當事人依據有關商品房出售的法規和政策的規則,彼此諒解,達成寬和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處理的一種方法。3裁定處理。裁定又稱公斷,是指買賣兩邊在爭議發作之前或爭議發作后達成協議,自愿將爭議交給裁定機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性規章、規則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判定。裁定不受機關、社會團體和自個的干涉,裁定委員會與機關之間沒有隸屬聯系。裁定判定一經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裁定判定是結局的,不存在當事人上訴的疑問。如要選用裁定方法處理糾紛,購房者和開發商有必要訂有裁定協議,自愿將糾紛遞交裁定處理。假如兩邊中有一方不愿將糾紛遞交裁定,那么就不能選用這種方法處理糾紛。4處理。購房糾紛的處理,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分調停無效或達成協議后,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部分投訴,由該管理部分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詳細行為。就方法而言,處理通常經過一級決議和復議兩個期間。其間,一級決議是復議的條件和必經程序。包含購房糾紛在內的房地產案子的復議依《復議法》的規則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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