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您想咨詢什么?
一、沽源縣律師按什么標準收取費用
(一)、刑事案件收費指導標準1、刑事案件收費按照各辦案階段分別計件確定收費標準。
1、偵查階段,每件收費3000—15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5000—20000元。
3、一審階段,每件收費5000—30000元。
2、二審、死刑復核、再審、申訴案件以及刑事自訴案件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3、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刑事案件涉及指控數額的,可以參照民事案件收費標準收費。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幾個罪名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取。
(二)、民事案件收費指導標準
1、民事案件按審判階段確定收費標準。
1、計件收費標準
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標準
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3000-5000元;
1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
3-
5%;
1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
2-
4%;
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
1-
3%;
5000萬元以上部分,
0.
5—
2%。
按案件爭議標的額差額累進計費。
2、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原則上不得高于與委托人約定的財產利益的30%。
3、再審、申訴、執行案件分別參照一個審判階段確定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行政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收費標準
1、行政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以每個審判階段計件確定收費標準。
2、計件收費標準為每件3000—20000元。
3、涉及財產關系的,可比照民事案件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標準執行。
(四)、常年或專項法律顧問收費標準
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收費。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期間辦理以上各類案件的,按照各類案件收費標準另行收取律師服務費。
(五)、計時收費標準
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時。
律師辦理法律事務,必要的在途時間以及準備時間減半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六)、其他收費標準
下列法律服務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一致,可按照不高于規定收費標準的5倍收費
1、涉及法律關系復雜,律師服務工作量明顯多于同類業務的;
2、涉及疑難或專業問題,對律師專業水平要求明顯高于同類業務的;
3、重大涉外法律業務或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法律業務;
4、其他重大、疑難、復雜的法律事務。
二、在豐臺取保候審律師怎么收費,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具體的收費標準沒有固定的參考依據,而且,律師的收費標準跟取保候審并沒有直接關系,影響收費標準的因素關鍵在于所在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律師事務所代理刑事案件以后要支出的辦案成本及其他因素。
三、東營征收房產找律師多少錢
1、律師的收費標準各地,每個人等不太一樣,提供法律咨詢一般收費200-2000元不等。
2、律師收費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師費用都是由律師與委托人在一定范圍之內協商確定的。具體某一個案子如何收費以及收取多少律師費,都應該與律師個人協商確定。
3、一般來說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風險代理收費等方式。
四、延邊房地產過戶請律師怎么收費
⑴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
2] ;
⑵ 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 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 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 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 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五、消防是房東做還是租賃方做,有哪些相關規定
律師解答
消防是房東做,而非租賃方做。根據法律規定,房東應按約定將租賃物交付租賃方,并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如果租賃物危及租賃方安全的,租賃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于違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條
[1]《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六條
六、管房子質量投訴嗎,如何投訴
房子出了質量問題,業主也可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但要解決問題應該還是找開發商。房屋的質量問題一般可分為以下三種(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
(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
(三)其他質量問題。對于出現問題究竟該找誰這一問題,針對不同的質量問題,業主要依據相關法律找尋不同對策。
1、只要通過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鑒定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屬不合格的,購房者就可以依法退房并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商品房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商品房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2、對于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上述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但何為“嚴重影響正常居住”尚無法律明確,因此只能由法官自由裁量。
3、對于其他質量問題,如房屋滲水、地面空鼓、墻皮脫落等的處理。買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但在保修期內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依據是上述解釋第十三條第二款“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七、上饒小產權公寓房買賣糾紛律師費怎么計算
(一)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1、基層法律服務機構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調解、仲裁、訴訟,不涉及財政產關系的800—4800元/件;
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800—4800元/件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爭議標的 收費標準
50,000元以下 免收
50,001至100,000元
1.
2—
4%
100,001至1,
000,000元
0.
9%—
3.
2%
1,
000,001至5,
000,000元
0.
8—
2.
4%
5,
000,001至10,
000,000元
0.
4—
1.
6%
10,
000,001至50,
000,000元
0.
16—
1.
2%
50,
000,000元以上部分
0.
1%—
0.
8%
2、案情疑難復雜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2倍。
(二)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400—4000元/件,或計時收費。
(三)解答法律咨詢
10—80元/件,或計時收費。
(四)制作法律事務文書,每件為100元—1200元。
(五)計時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計時收費為50—800元/小時。
(六)擔任法律顧問、代理非訴訟法律服務,由基層法律服務機構與委托人協商收費。
(七)本標準未作詳盡規定的,由基層法律服務機構與委托人協商收費。
八、健身房會員退費糾紛如何舉證房產糾紛如何舉證
房產糾紛訴訟如何舉證1、誰主張,誰舉證
當事人應當尋找與自己案件有關的法律文件,看誰應負舉證責任,自己是否有必要舉證,是否存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如果自己應該舉證,就必須盡力尋找有利于自己的證據。
2、 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必須真實、合法
一是真實,這要求當事人萬萬不能為了達到打贏官司的目的,不擇手段編造、偽造證據或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如果這樣,不僅注定要輸掉官司,情節嚴重的自己還會吃“官司”。
二是合法,這里主要強調,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在收集證據時手段要合法。
3、 把握好舉證中心
當事人在打官司時不能漫無目的、漫無邊際地向法院提供證據,而應緊緊圍繞自己的訴訟請求及陳述的事實進行舉證,這就是舉證中心。偏離此中心,就會適得其反,欲速則不達。
4、及時向法院提交證據
當事人握有充分確實的證據,但如果不向法院遞交,這證據就毫無意義。而向法院提交,何時合適呢?在我國尚無關于提交證據的時限規定,因而從原則上講,起訴或答辯時、開庭前、開庭中,甚至二審審理時都可以提交證據。但為了提高訴訟效率,當事人最好在庭前交換證據,這樣既有利于當事人進行事先準備,又有利于法院迅速結案。
5、 證據上交前的審查
利用開庭審理前審查起訴狀或答辯狀的機會,審查對方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判斷其證據的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從而在庭審質證過程中掌握主動。
6、 舉證責任的免除
《民事訴訟法》第67條規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也就是說,如果爭議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是經過公證機關按照《公證法》規定的程序公證證明的,當事人可以免除證明該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真實合法的舉證責任,除非對方當事人提出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否則人民法院不得拋開公證證明,另以其他證據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7、保密義務
在舉證過程中,當事人還應注意保守秘密,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另外,當事人將證據提交法院時,應向法院具體承辦該案的法官或書記員索要收據,收據上應注明證據的名稱、份數、頁數、收到的時間,并由法官或書記員簽名或蓋章,以免遺失,對己不利。
發生房產糾紛有哪些解決途徑
房地產糾紛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民事糾紛,它是指關于房屋和土地的權益爭議。一旦發生房地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
⑴調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愿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進行民間糾紛調解,包括房地產糾紛的調解。
⑵仲裁。房地產糾紛發生后,公民可以提請仲裁機關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裁決。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其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
⑶訴訟。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解決房地產糾紛。
房產糾紛訴訟需要注意什么
1、房產糾紛舉證中注意的問題
當事人在打房地產官司舉證時應盡可能地向人民法院提供原始書證、物證(如有關房地產交易的契約、產權證明等)。同時這也意味著人們在進行涉及房地產的活動中要注意保存好各種往來文書、有關協議、憑證,以便將來一旦發生糾紛,在官司中處于有利地位。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67條
九、居委會能選聘物業管理公司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律師解答
居委會不能選聘物業管理公司。居委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其職責并不包括選聘物業管理公司,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由業主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籌集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
(九)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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