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色的动漫_国产91免费在线观看_白浆免费视频国产精品视频_扒开双腿抽打花蒂惩罚室

當前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正文內容

刑法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司法解釋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咨詢網2023-09-25 08:41:08刑事辯護4
刑法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司法解釋是如何規定的

一、刑法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司法解釋是如何規定的

一、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公通字[

2008]36號)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

2015〕22號
第六條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因而發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造成嚴重后果”或者“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嚴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的行為,因而發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應當認定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第七條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因而發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人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百萬元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
(三)其他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情節特別惡劣或者后果特別嚴重的情形。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的行為,因而發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十二條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四條至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規定的犯罪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一)未依法取得安全許可證件或者安全許可證件過期、被暫扣、吊銷、注銷后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二)關閉、破壞必要的安全監控和報警設備的;
(三)已經發現事故隱患,經有關部門或者個人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的;
(四)一年內曾因危害生產安全違法犯罪活動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
(五)采取弄虛作假、行賄等手段,故意逃避、阻撓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實施監督檢查的;
(六)安全事故發生后轉移財產意圖逃避承擔責任的;
(七)其他從重處罰的情形。
實施前款第五項規定的行為,同時構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規定的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第十三條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四條至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規定的犯罪行為,在安全事故發生后積極組織、參與事故搶救,或者積極配合調查、主動賠償損失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引用法規
[1]《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一百三十七條
[1]《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2]《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二條
[3]《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四條
[4]《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五條
[5]《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五條
[6]《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六條
[7]《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九條
[8]《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七條
[9]《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10]《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二條
[11]《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四條
[12]《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五條
[13]《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五條
[14]《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六條
[15]《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九條
[16]《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七條
[17]《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18]《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二條
[19]《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四條至第一百三十九條
[20]《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百八十九條
[21]《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
[22]《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二條
[23]《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四條至第一百三十九條

二、刑法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司法斷定

(一)本罪與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
兩者都實施了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的行為,區分兩者的關鍵就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則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上述單位雖然違反了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卻沒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則按不構成犯罪處理,或對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罰,或按有關建筑合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界限
兩者都是過失犯罪,都以法定的嚴重后果作為構成犯罪的必備條件,但兩者具有明顯區別。

1、犯罪主體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體是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屬于單位犯罪;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體是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屬于自然人犯罪。

2、客觀方面的表現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重大責任事故罪則表現為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tvmgroup.com.cn/news/article/697841.html

分享給朋友:

“刑法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司法解釋是如何規定的” 的相關文章

綁架罪判幾年?

綁架罪判幾年?

一、一個人綁架罪能判幾年? 從《刑法》第239條的規定中知道,犯綁架罪對行為人處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此外還會同時判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但要是綁架情節較輕的話,則可以在5-10年有期徒刑之間追究刑事責任。不過,在犯綁架罪的同時導致被綁架人的死亡或者殺害了被綁架人的,則可以直接處死刑,同時...

: 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文件罪有哪些要件,具體規定是什么?

: 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文件罪有哪些要件,具體規定是什么?

一、構成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文件罪的要件有哪些,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文件罪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在主觀方面要有直接故意的犯罪行為,侵犯的客體是國家保守秘密的制度,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持有國家秘密,拒不說明來源,這四個條件,也是該罪的構成要件。二、哪些條件會構成非法持有國家絕密資料罪 構成非法...

刑法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犯罪的司法解釋有哪些規定

刑法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犯罪的司法解釋有哪些規定

一、刑法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犯罪的司法解釋有哪些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條)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故意使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國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情節嚴重的...

少管所減刑標準是什么?

少管所減刑標準是什么?

一、我想問一下少管所減刑的標準 符合法律規定的減刑條件的,可以減刑,但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有限制,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刑法》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案件刑事立案追訴標準有哪些規定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案件刑事立案追訴標準有哪些規定

一、關于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案件刑事立案追訴標準有哪些規定 本罪的立案標準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可以參照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行賄罪的最新規定。1、行賄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2、行賄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的,同時構成下列情節...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件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具體有哪些重要?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件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具體有哪些重要?

一、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件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具體有哪些重要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199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