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塔區離婚咨詢有哪些?
一、房子只有妻子一個人的名字,按揭貸款的,現在離婚怎么辦
一、如果當事人是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子,婚后一直由當事人自己的收入來償還貸款,如果沒有婚前約定,該房屋在離婚時,婚后還貸部分,當事人應拿出一半給對方。然后該房屋還是當事人自己的個人財產。
二、沒有特別約定,無論婚后用誰掙的錢還貸,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離婚時,不直接居住房屋者,有權要求對方支付婚后還貸部分的一半房款。
二、異地分居,家庭冷暴力,感情破裂,怎么離婚
當對方提出要分居,到時候自己可以進行協商處理,這個在法律上面是沒有辦法給予自己幫助的,只有靠自己了,如果說分居已經超過了兩年的話,那么可以作為離婚的一個有力證據。分居是指夫妻雙方在繼續維持其夫妻關系的情況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屬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狀況。通常情況下,即使夫妻雙方仍然同住于一個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這種情況如果滿了兩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認定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可通過自愿協商或法庭判決的方式對財產分割、配偶贍養費、子女撫養費等問題作出安排。
解除婚姻關系的合法途徑有三條
一種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由登記機關收繳結婚證,頒發離婚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均是公民個人婚姻狀態的法律憑證
一種是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即通過訴訟途徑解除當事人的婚姻關系
還有一種是非常態的,即婚姻一方當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則婚姻關系自然終止。
“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是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幾種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種情形必須由人民法院來認定并通過判決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關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就自動離婚”的說法是錯誤的,是對法律的誤解。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三、離婚的地點只能選在結婚登記地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離婚的地點不是只能選在結婚登記地。法律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所以假如當初結婚登記是在男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的,那么離婚登記手續就可以到女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
四、老人30多年前離婚,離婚證丟失,去查找沒有存檔怎么辦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補辦離婚證所需材料
1、男女雙方的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或戶藉證明和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如果戶口本上沒有注明離婚的,還要持本人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村 ( 居 ) 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補辦離婚證的程序
1、申請雙方當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2、受理審查民政部門接到材料后,當場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和其他證明材料,并核對無誤;
3、登記雙方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簽名、按指印。工作人員填寫《補領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后,登記編號、打印離婚證;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五、離婚,規定離婚探視權每月幾次有規定嗎
離婚法官一般會判決一個月探視兩次到四次。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可以對孩子探視權的問題進行約定,可以約定具體的探視時間、探視次數、探視方式等。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六、一方被羈押在看守所,怎樣離婚
1、可以選擇向請求判決離婚,也可以雙方協商一致做離婚登記即可。
2、《民事訴訟法》第23條
下列民事訴訟,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23條
七、單方想離婚,居住在異地怎樣才可以辦
【法律意見】
單方離婚的應當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由于雙方沒有達成離婚協議不能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八、離婚了,探視權可以接小孩去過夜嗎
1、探視時間可以協商,協商一致的可以過夜。
2、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3、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4、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九、一方在國內,一方在國外,離婚要去哪個法院
其實,涉外離婚不屬于重大涉外案件,一般來說將由基層法院管轄。并且就涉外離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國境內居住的人,不管是對居住在中國境內還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離婚,中國法院都有管轄權。具體而言,在涉外離婚案件中,居住在中國境內的配偶,無論是對居住在中國境外的外國人,還是居住在外國的中國籍公民,提起離婚訴訟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中國法院受理。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需要準備以下資料1、當事人的身份材料證件,如護照等,需要在所在國辦理公證及認證;
2、當事人的婚姻締結證明文件,如結婚注冊證書,需要在所在國辦理公證及認證;
3、當事人委托國內律師具有固定格式的特別授權委托書,需要在所在國辦理公證及認證手續;
4、如果是國外一方當事人為原告,需要將起訴狀公證和認證后遞交國內律師或其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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