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離婚打官司是什么?
一、離婚官司打官司要多長時間,打官司的時間要多久
您好,關于“離婚官司打官司要多長時間,打官司的時間要多久”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的規定,一般來說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這種案件打官司要多長時間是有明文規定的,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3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0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30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審理第一審船舶碰撞、共同海損案件的期限為1年;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審理對民事裁定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0日。對罰款、拘留民事決定不服申請復議的,審理期限為5日。審理涉外民事案件,審理涉港、澳、臺的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上述案件審理期限的限制。裁定再審的民事案件,根據再審適用的不同程序,分別執行第一審或第二審審理期限的規定。下列期間不計入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公告、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和處理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的期間;案件由有關專業機構進行審計、評估、資產清理的期間;中止訴訟、中止審理或執行至恢復訴訟、恢復審理或執行的期間;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或者提供執行擔保后,執行法院決定暫緩執行的期間;上級人民法院通知暫緩執行的期間;執行中拍賣、變賣被查封、扣押財產的期間。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二、南川區離婚房產分割糾紛打官司律師怎么收費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2000元- 30000元/件。
上下浮動幅度
20%
但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爭議標的額的以下費率實行分段累計收費
標的額 費率
10萬元以下的部分(含10萬元)
6%
10-50萬元的部分 (含50萬元)
5%
50-100萬元的部分(含100萬元)
4%
100-500萬元的部分 (含500萬元)
3 %
500-1000萬元的部分(含1000萬元)
2 %
1000-5000萬元的部分(含5000萬元)
1 %
5000萬元以上的部分
0.
5 %
上下浮動幅度
20%
但累計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計時收費
1、收費標準每小時200元-2000元,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內約定計時收費的標準和結算方式。
2、上下浮動幅度
20%
(四)增加反訴的案件,反訴部分可以按以上標準酌減收費。
(五)發回重審的案件,由原承辦律師辦理的,可以按原收費標準酌減收費。
(六)風險代理收費
最高代理費金額不得高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1013%,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法律服務除外。
三、打一場離婚官司,大概要多少錢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打一場離婚官司,大概要多少錢”問題回復如下答離婚案件法院的受理費是這樣規定的“離婚案件,每件交納1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律師法》第23條規定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向當事人統一收取費用并如實入賬。律師是不能私自收取任何費用的。對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費用的律師,你可以向當地司法行政部門舉報。律師事務所的具體收費,因地區不同有差異,你可到當地司法行政部門查詢。以上是對打一場離婚官司多少錢的相關解答,希望對你有幫助。還有其他疑問,點擊“咨詢我”進行咨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引用法規
[1]《律師法》 第23條
四、離婚財產分割,需要打官司嗎
你好,對于昌吉離婚財產分割需要打官司嗎這個問題,經咨詢,一般根據具體離婚案件情況,相關地區、標的多少、律師知名度等等;律師收費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各地的律師收費標準都不一樣,由當地的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 一般來講,不涉及財產的案件一審律師費5000元左右,有財產糾紛的,按當事人爭議標的額差額累進計費,具體數額建議與當地意向委托的律師協商確定。
引用法規
[1]《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五、是不是誰先向法院提出離婚,打官司就處于下風
1、“誰先提離婚誰吃虧”這說法,并沒有法律依據。夫妻雙方都有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其中,離婚自由,就是婚姻當事人有權自主決定自己的離婚問題。離婚時財產、孩子問題的處理,與誰先提出離婚的問題沒有直接關系。
2、公民享有了離婚自由,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離婚,何時離婚。夫妻任何一方只要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時,當事人雙方都有權提出要求解除婚姻關系。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