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銷毀財務會計報告罪的量刑,有沒有法律規定?
一、故意銷毀財務會計報告罪的量刑,有哪些法律規定和法律解釋?
律師解答故意銷毀財務會計報告罪的量刑
1、犯本罪的,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法律規定處罰。
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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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
[1]《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
二、犯了故意毀壞財物罪,應該如何量刑處罰?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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