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離婚怎么辦理?
一、異地可以辦理離婚嗎,離婚手續怎么辦理,離婚手續
異地不可以辦理協議離婚,但是在異地可以起訴離婚或者通過起訴離婚的方式,在法院調解離婚。按照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協議離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辦,不能在異地進行辦理。如果夫妻常年居住在外地生活并工作,如果協議離婚不成,一方可以選擇起訴離婚。1、準備離婚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四)雙方當事人的照片2、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二、一個人能夠辦理離婚嗎,法律怎樣規定
專業分析
關于離婚一個人是不能夠辦理的。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并且在登記前,應當簽訂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溫馨提示】遇到法律問題,有81%的當事人第一時間通過搜索與學習基本法律知識來了解問題的可能風險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糾紛,遇到法律問題及時找專業的律師咨詢,點擊咨詢按鈕快速找到最合適、可靠的律師,能夠降低該問題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見法律風險。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三、個人結婚證丟失可以辦理離婚嗎,該如何規定的
不可以辦離婚,因為在辦理離婚證的時候是需要提供結婚證的,即使起訴離婚,也需要向法院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婚姻關系證明的有效憑證是結婚證,如果結婚證丟失,建議先到婚姻登記機構補辦結婚證,補辦結婚證時只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
四、離婚手續在異地可以辦理嗎,怎么辦理離婚手續
根據我國《婚姻登記條例》有關規定,離婚手續只能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但是雙方戶口都不在的地方一般是不可以辦理的。 新頒布的并于2007年4月1日生效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以及申請破產的案件,執行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后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上述即為可以辦理異地離婚手續嗎的具體,謝謝采納!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五、申請離婚怎么辦理?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1.協議離婚是指男女雙方經過協商,達成解除婚姻關系的合意后,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訴訟離婚,是指夫或妻一方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請求法院判決解除夫妻婚姻關系。法院在收到起訴狀和立案證據材料后,決定是否予以立案,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在15日內法院通知雙方當事人審理時間。解除婚姻關系的案件,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男方離婚起訴的。
六、我有兩次婚姻,補辦第一次的離婚證如何辦理
《民法典》規定補辦離婚證,應當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攜帶身份證等資料申請補領。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證是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的憑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溫馨提示】
通過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夠解答您所面臨的問題。平常我們可以多多學習了解法律知識,這樣在面臨法律問題需要解決時,我們就能夠通過學習到的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如果您還需要其他方面疑問的話,可以點擊咨詢,本站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七、怎樣提出離婚申請,夫妻一方失蹤如何辦理離婚
夫妻一方失蹤,可以先申請宣告失蹤,再提起離婚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八、個人申請離婚怎么辦理
個人申請離婚應當按照以下程序辦理1.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起訴狀及副本、結婚證等,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立案。
2.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4.法院審理案件適用普通程序的,會在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的,會在三個月內審結。
5.法院當庭宣判的,會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